办好帮扶中心 创新工会形象

为了给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梅州市总工会于2002年12月13日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通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法律援助和生活救助等多种形式为职工提供服务,成为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的阵地,努力创树工会工作新形象。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构建“大帮扶”工作机制

在创建帮扶中心的过程中,市总工会克服畏难情绪,更新思想观念,统一认识,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向党政分管领导汇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心支持下,梅州市在全省较早成立了市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梅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李嘉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小驹任副组长,市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经贸局、民政、工商、税务、司法、房管等16个部领导负责人担任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总工会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市政府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极为重视,市委书记刘日知同志深入帮扶中心检查指导工作。市委副书记李嘉同志多次到帮扶中心进行调研,研究解决帮扶中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亲自参加帮扶中心举办的工会助学活动,“一帮一”挂钩帮扶活动,三送(送法律、送政策、送温暖)活动等。帮扶中心成立以来,按“操作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组织网络化、管理信息化”的标准,不断加以完善和提高,建成了“大帮扶”的工作机制。

二、按照“四化”标准建设,全面提高帮扶能力

(一)规范帮扶中心制度建设,实现“操作规范化”

为了使帮扶工作有章可循,帮扶中心制订了《梅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方案》,明确帮扶中心的指导思想、工作宗旨、主要职能、组织和领导机构,并对帮扶的主要对象、帮扶的主要形式、帮扶的程序等进行了规范。方案规定,市帮扶中心通过以下形式对困难职工实施帮扶:资金或实物帮扶,助学帮扶,医疗救助,挂钩帮扶,协助落实“低保”帮扶,协助落实“住房难”问题帮扶,协调劳动关系帮扶,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岗位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再就业帮扶,督促企业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帮扶,信访调查、热点专报,疏通渠道、牵线搭桥帮扶等。帮扶程序是:困难职工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基层工会核实后认定本级工会无力解决的,报市帮扶中心解决。市帮扶中心收到报告后能当即办理的要明确答复或解决。需调查核实的,尽快明确答复,并视不同情况力所能及地实施帮扶。确属无法解决的通过书面函复或电话予以解释。另外,方案还规定,市帮扶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帮扶中心资金和实物的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实行规范化操作。

(二)整合帮扶资源,实现“服务社会化”

整合各部门的帮扶资源,解决帮扶困难职工只由工会唱独台戏的问题,使帮扶工作走向社会。市委、市政府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财政、司法、教育、房管、卫生、工商、税务、经贸、社保、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力量,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提供社会的力量保障。帮扶困难职工是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都发挥各自的力量,大力支持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整合市总工会人力资源,解决帮扶中心工作人员问题。市总工会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市总工会主席古惠娟任组长,三位市总副主席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负责帮扶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为了加强帮扶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市总工会从机关抽调政策水平较高、具有信访、社会保障和法律等相关业务知识及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帮扶中心工作,并外聘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现有专职工作人员4名,兼职人员4名。帮扶中心实行主席接访日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规定市总工会正副主席每月10、20号到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现场办公,市总机关工作人员每月至少到帮扶中心现场办公一天,保证帮扶中心每天都有总工会工作人员上班,负责协调、指导帮扶中心日常工作。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注重资源整合,设立了梅会职业介绍所、梅会家政服务公司,梅会岗前培训中心等机构,努力扩宽为下岗失业困难职工服务的渠道和窗口。

整合帮扶资金来源,解决帮扶资金问题。帮扶中心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筹集帮扶资金。经争取,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下,每年由财政拨款10万元作为帮扶资金;市总工会将“解困济难基金”210万元转入帮扶中心,并从工会经费中每年拨出10万元作为帮扶资金,用以维持帮扶工作的开展。同时,帮扶中心还从社会、其他部门和基层单位筹资30多万元。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现已筹集帮扶资金300多万元,成为开展帮扶工作的有效保障。

(三)推进各级帮扶机构建设,实现“组织网络化”

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后,全市迅速行动,以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大力抓好帮扶网络建设。市级及市属12个系统,8个县(市、区),全部都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并做到人员、设施、场地、制度、资金、台帐“六到位”。其中蕉岭、平远、梅县、梅江区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为帮扶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实施社会化“大帮扶”工作机制,效果明显。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通过了省总工会检查验收合格,8个县(市、区)帮扶中心通过了市总工会检查验收合格。还有68个基层工会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小组。在全市形成了市——县(市、区)——系统——基层四级帮扶网络。

(四)加强设施建设,实现“管理信息化”

为使帮扶中心有一个较好的工作环境,市总工会将泰康路74号的大楼(共七层1500平方米)全部作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培训、职业介绍、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等工作场所。帮扶中心大楼门口设立了宣传信息栏,首层100平方米的办公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市级及各县(市、区)帮扶中心配备了电脑,开通了职工热线电话。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配制了电子显示屏、投影仪、信息网,实现帮扶管理工作信息化。

三、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职工排忧解难

(一)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基本生活

帮扶中心认真做好困难职工状况调查摸底,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开展救助工作。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筹集送温暖慰问金206万元,慰问困难职工7929人;向市直困难企业困难职工100户,每户每月免费救助30斤大米,4斤食油,保证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积极参与市政府出台为困难群众实施安居工程计划,争取市政府及有部门的支持,帮助41户特困职工的调查、摸底、排查,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争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共帮助符合低保条件的4100户特困职工进入低保。

(二)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

1“一帮一”助学。帮扶中心大力开展资助特困职工子女读书活动,解决特困职工子女“读书难”问题。2003年8月,在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举行了工会“一帮一”特困职工子女助学金发放仪式,市委副书记李嘉带头捐款2000元作为特困职工子女助学金,资助2名特困职工子女读书,市总机关每位同志资助1名特困职工子女读书。工会助学活动共筹资46.2万元,资助568名特困职工子女上学。

2、“一帮一”帮扶特困职工低保户。2003年7月,在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举行了工会组织“一帮一”挂钩扶特困职工低保户启动仪式。帮扶中心组织市直100个基层工会“一帮一”挂钩100户特困职工低保户,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子女读书困难、就业困难、医疗难等问题。

(三)培训就业帮扶

帮扶中心积极推动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做好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帮助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通过免费的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使他们实现再就业。帮扶中心成立以来,共举办了6场院职业招聘会,有60多家用工单位参加招聘,2100多名职工参加了招聘活动,426名下岗职工通过招聘活动实现再就业;举办了4期培训班,免费培训下岗职工216人。

(四)重大疾病帮扶

帮扶中心开展“爱心献特困职工”活动,协助发动社会各界为癌症等重大疾病特困职工捐款活动,同时,免费为100户特困职工、困难劳模办理了大病医疗互助保险。

   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运行一年多时间来,通过办好一件件实事,协调好一桩桩的具体问题,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受到广大职工和社会的一致好评,进一步密切了党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了工会情系职工、服务职工的新形象,有力地促进其他各方面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