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2004年10月21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广东省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财务工作,请予以审议。

一、省总工会本级经费收支基本情况

1999年至2003年,省总工会本级经费总收人为55,2417.69万元,其中:拨交工会经费收入47,327.98万元,占总收入的85.67%;上级补助收入7,540.95万元,占总收入的13.65%;事业收入150万元,占总收入的0.27%;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228.76万元,占总收入的0.41%。

五年来,省总工会本级经费总支出为53,410.48万元,其中:上解经费支出16,175.83万元,占总支出的30.29%;对下支出16,039.32万元,占总支出的30.03%;用于为全省工会事业服务的专项支出11,8’72.6万元,占总支出的22.23%;用于省总机关的行政费支出9,322.73万元,占总支出的17.45%。

这五年的收支相抵,省总本级经费结余1,837.21万元。至2003年底,省总本级滚存经费结余4,730.15万元(含省总历年支持各级工会的借出款)。

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五年内落实省财政对省总工会的各项补助拨款5,823.14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拨款2,539.14万元,劳模大会及“五一”活动拨款908万元,省工会十大换届补助85万元,送温暖慰问拨款1,800万元,帮扶困难职工拨款90万元,职工培训及办公自动化拨款260万元,厂务公开拨款85万元,职工技协活动拨款56万元。以上各项经费均按规定和要求划拨给了下级工会及相关单位,做到了专款专用。另外,省总工会还争取省人民政府投资了2,800万元,兴建了一座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的广东省总工会干部教育综合大楼,2004年9月已交付使用。

省总工会本级每年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均按规定提交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和通过,报全国总工会审核批准后执行,履行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程序。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意见,省总工会非常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经费审查委员会作了专题报告。同时,还加强了对省总企事业单位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使管理逐步规范,措施不断完善,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五年来的工会财务工作

省工会十大以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在当地党委和省总工会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高度重视财务工作,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大胆创新的精神,努力开创具有广东特色的工会财务工作新局面,连续五年实现了工会经费收入的稳步增长,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较好地完成了省工会十大提出的各项财务工作任务。

(一)工会财务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发展。

省工会十大以来的五年,是我省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各级工会知难而进,坚持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创新中求进取,实施了许多新的举措,尤其在经费收缴的政策贯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会财会制度的健全等方面,促进了工会财务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1、依法收缴工会经费。为了适应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级工会根据拨交工会经费是收入的主要来源的实际,制定和实施了许多好的办法和措施:一是由省总工会牵头,以贯彻落实《工会法》为契机,推动省人大立法出台《广东省<工会法>实施办法》,为各级工会经费收缴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积极疏通渠道,争取政府财政的支持,为收好工会经费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部分市、县总工会已经实行了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地方财政预算单位的工会经费由财政直接划拨,确保工会经费收缴的及时到位。三是建立目标责任制,调动基层工会收缴工会经费的积极性。采取确定基数,多缴奖励的原则,对拒拨、欠拨工会经费的基层单位,在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模范职工之家等各类奖项时,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把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纳入市级工会工作考核的重点,对未完成工会经费上解任务的,年终评比一票否决。五是加强工会经费收缴的监督检查。各级工会财务部门会同经审委员会和政府审计部门、社会审计力量,对工会经费的拨交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同时,借助人大开展的《工会法》执法大检查,对工会经费的拨缴情况进行检查。五项工会经费收缴的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工会经费收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严格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各级工会坚持工会经费来源于基层,服务于职工的方针,牢固树立工会财务工作要为工会全局工作服务的思想,把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作为对工会财务工作的基本要求。为此,各级工会都相应制定了按照管理权限和责任审批经费开支的规定,并主动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对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监督。在对下补助经费方面:一是围绕工会重点工作,突出维护职能,在保证工会五项重点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加大对送温暖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经费补助力度。五年来,这两项工作省总本级共支出经费3,239.92万元。二是针对我省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的实际,加大了对山区市、县(区)总工会的扶持力度,在回拨奖励和专项补助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五年来,省总本级用于困难山区市、县(区)总工会经费回拨和专项经费补助总计627.85万元。三是根据工会工作重点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各级工会突出依法维权,为职工办好事,做实事,把有限的工会经费拨出一部分用于举办“五一”系列活动、建立职工之家和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如省总工会用专项经费开设了职工服务热线和职工信访平台,坚持了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和方向,得到了各级工会和职工群众的认同。

3、实施工会会计制度。从1999年1月1日起,工会系统全面执行新会计制度,包括《工会会计制度》、《工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工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为了顺利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各级工会都有针对性地开展和组织了检查、指导和培训,及时将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工会组织,使我省的工会财务工作基本上适应了市场经济体制和工会自身改革的需要,初步形成了科学、规范的会计管理模式。

(二)工会财务工作为工会大局服务。

工会十大以来,工会财务工作按照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突出了维护职能,坚持为工会全局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从全省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情况分析,基层工会直接用于为职工群众开展活动的支出占总支出75.02%,其中工会业务建设费支出占基层留用经费的52.49%,为巩固工人阶级队伍,加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服务职工群众提供了物质保障。

五年来,各级工会按照有关政策积极争取,行政经费补助和专项经费支出拨款逐年增加,进一步增强了工会的实力,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经济支持。

(三)工会经费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我省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总额的增加,给工会经费收入的增长带来了机遇,有力推动了各级工会拨交经费收入的增长。五年来,全省工会拨交经费收入增长了51.8%,年平均增长10.36%,实现了拨交经费收入的稳步增长。

(四)工会财务工作宏观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

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的《工会法》第五章关于经费和财产的条款,明确了拒拨、欠拨工会经费是违法行为,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税前列支”,为工会经费的拨缴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五年来,我省各级工会加大了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工作力度,部分市、县总工会已经落实了由地方财政直接划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有的市、县则通过人大、政协的执法检查解决了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同时,省总工会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会经费管理意见;研究探索了非公经济组织工会经费收缴办法和对贫困山区市、县(区)总工会进一步扶持的意见,为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开扩了思路。

(五)工会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五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推进,工会资产管理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此,各级工会深刻认识到加强工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按照有关政策,在界定工会资产和进行产权登记的同时,逐步完善了与工会财务管理相一致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资产管理体制。对实物资产,实行了“公用物品和设备责任到部门,专属设备责任到人”的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了资产管理的过程,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各级工会对经营性资产实行了“保值增值和上缴收益”的资产管理模式,增强了用市场经济去发挥工会资产效能的意识。自2001年起,工会系统的资产统计工作已经按照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权限全面铺开,包括基层工会在内,基本摸清了本级工会资产的分布状况、存量和结构。2003年省总工会借助社会力量对省总工会资产重新进行清查评估登记。五年来,工会资产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和分类汇总等宏观管理的基础上,单位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和管理工作也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各级工会还在工会财务的理论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五年来,工会财务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与各级工会领导重视、广大财务人员勤奋工作、经审部门密切配合、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省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五年的工会财务工作,我们也应该看到工作中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非公经济组织的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成为制约我省工会经费增长的主要因素;少数单位存在以各种形式的挤占、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的现象;工会财务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工会财会监督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解决和完善。

三、对今后五年工会财务工作的建议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工会的作用更加重要,工会财务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今后五年工会财务工作的设想和建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国工会十四大的要求,围绕省工会十一大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推动财务工作创新,加强宏观政策指导,依法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和制度建设;加强工会企事业管理,积极探索工会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增强工会的经济实力;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工会履行基本职责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一)各级工会领导要高度重视财务工作。

各级工会领导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讲政治、讲大局出发,重视和抓好财务工作,把工会经费收缴列为工会工作的重点,认真研究解决工会财务工作存在的新问题,把握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方向和重点;要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各项重大经济决策中要多听取财务部门的意见,支持财会人员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要高度重视财务机构的组织建设,不能借改革、调整之机撤并财务工作机构和财会人员,县以上独立管理经费的工会组织必须设置财务机构,配备懂业务、会管理的财会人员;要重视工会资产管理工作,克服“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错误倾向;要加强工会企事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要支持财务部门搞好业务培训,使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工会全局工作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

过去的五年,全省工会经费保持了稳步增长,年平均增长达到了10%以上,但是地区间、行业间发展很不平衡。一些地区近年来组建步伐在加快,但经费收缴没有同步增长,一些地区经费收缴率还呈现下降的态势,这说明工会组织依法收缴工会经费方法不多,力度不够,特别是对非公经济组织的工会经费收缴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各级工会要认真坚持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凡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都必须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只要单位向职工支付了工资、奖金、津贴,形成了工资总额,就应该拨缴工会经费。这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是工会组织和职工享有的权利,是维护工会权益和职工利益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巩固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拨交工会经费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研究非公经济组织工会经费收缴的有效途径,确保拨交工会经费收入的有效增长。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要加强财务的监督检查工作,与同级经审委员会密切配合,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严守财经纪律;坚持收支“两条线”,决不允许设账外账或截留、挪用工会经费。采取积极措施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集中直接划拨的有关政策,全方位多渠道收好工会经费。

认真贯彻落实全总为增强经济调控能力,促进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以及老工业基地的工会建设,推动工会组织全面、协调、均衡发展而制定的《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总工发[2004]9号)和《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工财字[2004]42号)等有关配套文件,尽快制订适应我省经费收缴的相关政策.确保全总的经费政策能在我省得到贯彻落实:同时,要加大调整和增收的力度,确保全总下达的经费上缴任务的完成。

(三)积极探索工会资产管理的新机制。

工会资产是工会开展工作的物质保障,是工会经费由货币价值转变为实物价值的经济资源,各级工会要珍惜这个能给工会工作带来长远效益的经济资源;要结合资产的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探索和制定出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工会资产管理新机制;要按照国家建立的“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工会资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工会资产的效能。

管好、用好工会财产是广大职工赋予我们的权力。各级工会要增强责任感,依法保护工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要按经济规律盘活工会资产,确保工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在保证社会效益前提下,必须注重经济效益。各级工会要在工会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下达考核经营效益指标、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和上缴收益指标,实现工会资产的经济效益。

工会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要注重从源头上加强工会资产的管理,要严格把握资产的采购和购置、分配和使用、清理报废等环节。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各环节的相关制度,在资产保全使用过程中,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权限,建立健全资产使用保全责任制,把公用物品和办公设备使用保全责任落实到部门,专属设备和专用设备的使用保全责任落实到管理部门或个人,用资产管理的有效机制,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

(四)强化工会预算管理和监督。

工会经费预算是根据国家《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细则》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经过一定的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领导要重视工会经费的预算管理,把加强工会预算管理作为工会依法治会、依法聚财、科学理财、合理用财的重要内容,要督促经审和财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专题研究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和使用重点.科学、合理、准确的编制预算。在工会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坚持执行预算的严肃性,内部监控的重要性和自觉接受同级经审会审查监督的必要性,在确保收支预算顺利实施的同时,还要加强预算的管理和监督。

(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工会财务工作水平。

各级工会要把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作为工会会计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与提高工会财务工作水平和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从组织上确保财会人员队伍的专业性、从思想上教育广大财会人员爱岗敬业,依法依规理财。具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做实和有所突破:

1、加强工会财务工作,确保岗位、人员、责任三落实。

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财会人员使用、考核和监督制度;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在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配备上,要有同级工会财务部门的业务考核记录和意见,从源头上把好财会人员的准入关,确保每个财会人员都具备履行本职工作的基本素质。

2、树立学习意识,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要做好新时期的工会财务工作,就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教育他们恪守职业道德,发扬爱岗敬业、依法理财的精神;要激励他们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知识,探讨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善于研究、勇于创新、敢为人先,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新型管理人才,全面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3、加强财会人员思想作风建设,为工会大局服务。

各级工会的财务部门要加强财会人员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原则,清正廉洁,树立新时期工会财务工作人员的新形象,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素质好的工会财务工作人员队伍。

4、切实加强基层工会财务工作。

基层工会数量多,层面广,是工会工作的基础,按照工资总额计拨的工会经费来自于基层。因此,基层工会财务工作是工会财务工作的源头,从宏观上切实加强基层工会财务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工会要从这个重要意义来加强对基层工会财务工作的认识,要用固本强基的理念,结合所属基层工会的特点,积极、规范地开展基层工会财务工作;要依照《工会法》关于工会经费的有关条款,与时俱进地研究和解决非公经济组织的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

   同志们,新时期的工会财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财务工作者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中国工会十四大提出的总体要求,围绕省工会十一大确立的工作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为使工会财务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