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4年10月21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广东省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广东省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作经费审查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省总工会经审会审查审计监督情况

省总工会十届经审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落实省工会十大确定的工会经审工作总要求,坚持“抓基层、建机制、抓实务、上水平”的工作方针,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开展了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和各项经济活动的审查、审计工作。

(一)关于对省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

省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省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的财务工作报告。省总经审会认为,自省工会十大以来,省总财务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要,贯彻落实省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工会经费收、管、用等方面取得了好的成绩。

1999年至2003年,本级工会经费总收入55,247.69万元,其中:拨交经费收入47,327.98万元,占总收入的85.67%;上级补助收入7,540.95万元,占总收入的13.65%;事业收入150万元,占总收入的0.27%;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228.76万元,占总收入的0.41%。

五年来,本级工会经费总支出53,410.48万元,其中:上解经费支出16,175.83万元,占总支出的30.29%;对下支出16,039.32万元,占总支出的30.03%;用于为全省工会事业服务的项支出11,872.6万元,占总支出的22.23%;省总机关支出9,322.73万元,占总支出的17.45%。

五年收支相抵,省总本级经费结余1,837.21万元。至2003年底,省总本级滚存经费结余4,730.15万元(含省总历年支持各级工会的借出款)。

五年内省财政对省总工会的各项补助拨款5,823.14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拨款2,539.14万元,劳模大会及“五·一”活动拨款908万元,省工会“十大”换届补助85万元,送温暖慰问拨款1,800万元,帮扶困难职工拨款90万元,职工培训及办公自动化拨款260万元,厂务公开拨款85万元,职工技协活动拨款56万元,以上各项经费均按规定和要求划拨给了下级工会及相关单位。此外,省总工会还争取省政府投入2,800万元,兴建了一座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的广东省总工会干部教育综合大楼,2004年9月该大楼已交付使用。

审查审计结果表明,五年来,我省工会财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省总资产总额有较大增加;经费收入稳步增长;支出结构比较合理;对下级工会补助特别是送温暖资金逐年增加;本级专用基金提取比例、开支范围符合制度规定;政府财政补助拨款做到了专款专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工会经费收缴率偏低,新建企业工会经费收缴进展不大,工会资产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解决。

省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同意省总第十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建议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对省总本级经费的审查监督。

1999年至2003年,省总十届经审会先后召开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对省总本级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省总工会经审会办公室自1999年起实施对省总本级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审计结果向省总经审会全体委员会议报告,作为会议审查的依据。

五年来,共提出审查审计意见和建议58条。省总对审查审计意见十分重视,要求有关部门积极进行整改。财务部门加强了财务制度建设,改进预算管理,明确预算追加审批程序,细化预、决算说明;加强了资产管理,并组织力量对省总资产进行了清理、评估,基本摸清了家底;省总工会大楼按要求完成了基建工程的结算、结转工作;清理了银行账户,规范了基金设置;压缩了机关开支,精减了会议和表彰活动。审计意见的整改基本得到落实。

(三)关于对省总疗休养事业经费的审查审计监督。

五年来,省总经审会会议对工会疗休养事业经费的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了审查。省总经审会办公室自2002年起每年都对疗休养事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1999年至2003年,包括通过全总拨付的国家财政拨付我省工会疗休养事业经费1168.8万元。省总拨付各疗休养院所包干经费1143.32万元,补助更新改造专项经费140万元。至2003年底,累计结余187.6万元。五年来,审查审计提出意见和建议17条。省总保障工作部采取措施,对审计意见积极进行了整改。

(四)关于对省总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

省总经审会办公室每年对省总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对上一次审计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五年来,共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75条。直属事业单位认真研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审计意见已基本落实。

(五)关于对省总机关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的审计监督。

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主要是省总工会大楼和职工宿舍。送审金额30942.86万元,核减金额:3057.27万元,核减率为9.88%。省总经审办还就基建项目的结算和结转工作提出了审计意见,有关方面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了整改措施。

(六)关于对下一级工会的审计监督。

五年来,省总经审会办公室对15个市总工会和6个产业工会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含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表明,21个单位的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各单位的经费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上级拨付的各项补助全部入账,行政经费开支控制比较严格,专用基金提取比例、开支范围基本符合制度规定。

省总经审办共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78条,各被审计单位领导比较重视,能认真整改,审计意见基本落实。

二、五年来全省工会经审工作的回顾与总结

工会十大以来,各级工会重视加强了工会经审工作,按照党和国家加强经济监督的要求和省总的部署,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发挥了经审组织的作用。

(一)工会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

中国工会十三大召开后,全总确立了工会的经济活动要接受经审会审查监督的原则,提出了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的要求。2002年10月,全总召开了全国工会经审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会经审工作的职责和体制,确定了今后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加大经审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经审监督效能的要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工会十三大精神和全总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工会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经审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的工作日程,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经审监督的举措,推动了经审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省、市两级工会已普遍推行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工会经审工作汇报和审查审计情况通报,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经审工作报告,经费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重大事项事先征求经审会意见等做法。一个重视工会经审工作,支持经审组织履行职责,接受经审监督的局面正在形成。

(二)工会经审组织网络基本形成。

五年来,全省经审组织应建数64015个,已建56812个,组建率88.75%,其中新经济组织企业中已建工会经审组织15114个;市、县一级工会经审会组建率达100%,并均配备了同级副职级经审会主任;省级产业工会经审会的组建也得到加强;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地级以上市工会经审办已普遍建立,配备了专兼职经审干部。覆盖全省工会的经审组织网络已初步形成。

(三)工会经审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

五年来,省、市两级工会经审会及时转发全总经审会的各项审查、审计监督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104项;全省县以上工会共制定本级审查、审计制度142项;制定本级工会经审会、经审办工作制度139项。积极参与研究和制定工会财务和企事业规章制度,确保了工会经济事业的健康发展。全省各级工会经审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约束机制,使我省工会经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四)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取得成效。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运用审计这一经济监督的有效手段,把对工会经费收、管、用和财产管理的民主监督与专业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普遍实施了对本级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截至2003年底,21个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已全面开展了对本级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部分市总工会开展了对下级工会经费年度收支情况的审计,并普遍开展了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一些市总工会开展了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的普遍开展,为经审会的审查提供了依据,提高了审查监督的质量和实效,也促进了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五年来,各级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共查出少、漏、欠交工会经费6235.27万元,补交入库3046.12万元;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审计项目28个,实际审计23个,送审金额39672.44万元,核减.3325.82万元,核减率为8.38%。按照有关规定,受组织部门委托,县以上工会经审会还对1558名工会领导人和工会企事业领导人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为干部考察提供了依据。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还配合纪检等部门查办了工会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了工会的廉政建设。

(五)工会经审组织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为推动经审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工会经审组织着力抓好自身建设。一是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普遍建立了经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量化考核指标。二是着力建设~支高素质经审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全省共举办经审干部培训班、研讨班1274期,培训经审干部38768人次,促进了经审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三是工会经审理论研究工作有了良好的开局。开展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审计工作的研究,对工会经审工作的职责、任务、方法、程序等进行规范。同时,加强了工作交流,选树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四是加强经审办公室基础建设。省总经审办强化了审计档案的管理,配备了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各市总经审办也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夯实基础建设。

五年来,在全总经审会的正确指导、省总党组领导及全省各级工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工会经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经审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工会经审制约机制逐步健全,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经审专业人员不断增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工会经审工作从一般的会议审查、报表审查,拓展到了以审计为基础,民主监督与经审办的审计监督相结合的新阶段。全面完成了省总工会十大经审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确保了工会工作正常有序运作,加强了工会廉政建设,促进了工会经费收、管、用及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我省工会工作争创一流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结五年工会经审工作,我们的经验和体会是: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放到工会全局工作中来把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必须建立以审计为基础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突出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和工会资产管理的审查监督;必须重视制度建设和落实,建立完善的工会经审工作制度体系;必须把提高审查审计质量作为经审监督的生命线,全面落实审计责任制;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经审工作机构建设,提高经审干部队伍素质。

工会经审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在各级工会的重视和有关方面的支持下,各级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总十届经审会,向重视和支持工会经审工作的各级工会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表示感谢!向为经审工作做出贡献的工会经审干部表示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对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地位、作用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会经审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地方特别是县(市)、区工会经审工作比较薄弱,机构人员不落实,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审查审计力度不够大,审计质量不够高,规避风险的措施不够得力。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解决。

三、今后五年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建议

未来的五年,是新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肩负全体会员的重托,开拓刨新,与时俱进,进一步推进经审工作发展的五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后五年工会经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工会十一大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依法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完善经审组织网络,加强经审制度建设,加大审查审计力度,提高审查审计质量,健全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和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经过五年的努力,建立起体制科学、机制健全、网络严密、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体系。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工会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全会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要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的难度和风险在加大,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和效益,是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的期望和重托。各级工会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经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强化经济监督的宏观环境和工会加强自身监督的整体格局中来审视和把握,进一步重视经审工作,切实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经审工作机构,配好专业人员,落实专用经费,支持经审组织依法开展各项审查审计工作。加强经审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是工会依法开展工作,贯彻落实经费独立的必然要求,是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和相关经济活动实施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健全工会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认真履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会经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二)进一步履行好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职责。

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经审组织的重要职能,也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服务大局,强化监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履行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职责。服务大局,就是要紧紧围绕工会工作的大局,着重解决在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强化监督,要求凡涉及工会经费和财产的经济活动都应纳入经审会的审查审计监督范围,强化以审计为基础的审查监督工作。突出重点,即在坚持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审计重点,着力点放在对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和资产的安全、完整、效益等重大问题的监督上。加强对本级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大额资金投人实施全过程监督。以工会经费计拨审计为突破口,强化审计监督在经费收缴中的作用。注重实效,要把审计监督的落脚点放到“审、帮、促”上,要运用审计成果,分析、处理和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三)进一步完善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机制。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深化经审工作,建立健全科学、有序、高效的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运行机制。一是要分清责任,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各级工会的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经审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情况汇报和审查审计情况通报,认真研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领导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各级工会经审会要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事务。经审办要为经审会做好服务,开展好各项审计工作,为经审会研究问题、作出决议提供合法、有效的依据。二是要明确范围,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实施审计。随着工会经济活动领域进一步拓宽,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也越来越复杂。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下一级工会经费收管用、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基建维修改造工程决算、专项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干部管理权限内开展工会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及工会经费计拨审计等,都应纳入经审组织审计监督范围。三是要规范审计,建立审查审计操作与复核机制。全总经审会制定和下发了一系列经审工作制度和规定,省总工会也制定了一些适合我省特点的制度和规定。目前,已经建立起工会经审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全省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执行各项审查审计制度,严格按照审计规定作业,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四是要防范风险,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对审计事项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同时,要不断改进审计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五要督促整改,完善整改意见反馈及后续审计机制。审计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要充分利用审计成果,落实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使审计监督真正收到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组织自身建设。

加强组织建设是推动经审工作深入开展的保证,应当继续重视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继续健全经审组织网络。凡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在组建工会(或工作委员会)和换届选举时,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经审会人员要合理配置,保证专业人员比例,市级经审办要全面配备专职人员,县(市、区)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应配备驻会经审主任和专(兼)职经审干部负责日常经审工作。从而构建起省、市、县(区)总工会及产业工会相互联系的经审组织网络。二是要积极探索借助国家和社会审计力量为工会经审工作服务的新路子,逐步建立一支专、兼、聘相结合的经审队伍。三是要加强经审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建立经审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鼓励经审干部立足岗位,自学成才,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经审干部队伍。四是要重视经审工作理论研究,为经审工作的长远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围绕经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活动,推动经审工作上水平。五是要加强分类指导,完善工作考核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帮助下级工会经审组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省经审工作共同发展。

   同志们,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一个重要战略发展机遇期,工会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经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工会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任重道远。我们相信,在全省各级工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下,新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将团结和带领广大经审干部开拓进取,踏实工作,推进我省工会经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