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总十届经审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00年12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省总2000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01年经费审查工作意见》和两个文件。这次会议是履行审查职责的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会后,将把审查工作情况和意见口头向省总十届三次全会(扩大)会议报告,并请工会委员会审议。省总全会上将对经审委员进行增替补。
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建立经费审查监督体系
近年来,各级工会领导对经审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今年省总经审会的审查工作情况及意见,专门向省总主席办公会议作了汇报,省总主席听取汇报后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有关部门沟通,大家基本形成了共识。这是经审办同志的努力和经审会各位委员努力的结果。《意见》这次能以口头形式在全委会上报告,是开历史先河,各级工会尤其是地方工会也应这样做。
近年各级工会经审会,在同级工会的重视和支持下,工作有所发展。今年,省总经审会对广州、梅州等8个市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经审工作开展总的是好的。在组织建设方面做到三同时,组建率在90%以上,有的市县还设立了经审工作机构,配备了一定专职人员;制度建设也得到了加强;对同级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力度加大,开展下审一级工作有较大突破;离任审计、直属企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全面展开。调查中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口头上重视,实际上却未能摆上议事日程,存在“三不到位”,即思想不到位、机构人员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这就必须加强学习,弄清经审工作的职责,以及在全局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㈠经审工作是工会实行经费独立原则的需要
经费独立原则包含二层意思:一是在经费上,工会有专门的经费来源,并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令、财经政策,自行制定开支办法,建立预算、决算制度,独立进行管理,从而为工会组织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物质保证。二是经费独立需要有相应的经费审查监督机制,以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政策和工会财务制度,符合工运实际需要。工会经审工作对经费管理工作来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工会实行经费独立原则,手里有了经费收、管、用的决定权和管理权,这个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没有建立起独立自主的自我监督和控制权,这种经费独立的机制是不健全的,也是不完善的。
㈡经审会代表会员对工会经费实行民主监督
为了监督各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能按国家财经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制度,监督经费合理使用,代表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了两个组织,即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经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审会对同级工会委员会承担经费审查监督的责任,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请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这样就从制度上保障了会员群众民主监督的权利。工会实行内部审计,进一步把民主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更好地保证了工会组织在经济问题上客观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二、服务全局,狠抓落实,进一步发挥经审会的作用
经审会承担着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职责。通过对同级工会经费预算的审查,看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改革观念,各项预算收入是否符合工会工作实际,各项支出是否贯彻量人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工作要求;通过对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看工会财务收支是否与原定预算目标相符,有无违反财经政策、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督促改进。经审工作有建设性的促进推动作用和防护性的监督制约作用。工会经费支出涉及工会工作各个方面,通过审查监督活动,除可了解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情况外,同时还可以了解工会各方面工作开展的情况,为机关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发挥咨询、参谋作用。
因此,各级工会领导,特别是第一把手,要
充分认识经审工作的重要作用,重视和支持经审工作,加强经审工作领导,克服和纠正经审会可有可无的现象,为经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安排落实人员。负责经审工作的领导,要负起主要责任,主动争取工会领导班子的支持,带领好经审会在全局中发挥作用。明年在全总召开全国经审工作会议后,省总在适当时候也召开全省经审工作会议。
三、落实机构,健全制度,确保审查监督到位
经费审查监督是一项经常性的实体性的工作,组织机构落实了审查监督任务才能随之得到落实。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工会组织自身实力的增强,经费的收支、固定资产的扩大、一批企事业的发展,需要工会经审会加强审查监督,为工会提供更强大的物质保证。然而,目前地方工会经审会工作机构远远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相当部分市机构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制约着审查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地方工会领导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要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之机,核定编制,建立工会审计室和经审办公室,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承担内部行政审计与经审审计职责,从组织上把群众民主监督与专业审查审计监督结合起来。要配备一定的专职人员(至少有一名)从事经常性工作,要选配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同志担任经审工作。具体条件是:有较强原则性、政策性,循章执法,有优良思想品德,对工企事业有高度负责精神;有一定的议事能力、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和了解财务工作、财会业务知识和审计业务知识,在审查监督中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进行评价;作风严谨、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刚正不阿。上述条件似乎高了,一下难以达到,但可逐步朝这个方向去做,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审干部队伍。要鼓励在职经审干部通过学历教育和职称考试获得审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办法、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要求。要逐步实行经审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树立审计人员的权威性。
要使经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做到质保量完成任务,必须加大制度建设。省总经审会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较系统的审查监督制度,到目前为止,已建立了八个制度。明年将加大这方面工作,再建立两个制度,如基建维修改造工程审计和工会经费计提拔交审计。各地方工会要加大这方面的建设,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制度,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省构建起工会经审工作体系的基本框架。要注意审查监督的质量。从明年起,各地级市经审会要委托经审办对财务部的经费收支帐目及凭证实行审计,在审计基础上向经审会提交审计结果,由经审会对财务部的预决算编制和经审办审计相结合进行审核确认,以保证审查监督的到位。
四、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开创经审工作新局面
经审工作任务能否按质完成,取决于经审干部的精神状态,过去存在不准审、不敢审和不会审的现象,经审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现在省总经审会带了个好头,有了良好开端。这主要是工会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需要经审干部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抓住机遇,珍惜机遇,大胆工作。省总一向重视和支持经审工作,配备人员充实经审办。经审办的同志出主意、想办法,积极主动、埋头苦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所有经审干部,要抓住有利时机,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加强对经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的研究,探索新办法,理性地思考和审视经审工作。明年的工作已确定,省总经审会和各级工会经审会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把工会经审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