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工会干部制度改革 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
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定性因素。作为工会组织,干部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其发挥作用的大小。因此,深化工会干部制度改革,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应是工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深化工会干部制度改革,提高干部素质十分必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发展,工会组织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使工会工作面貌不断改观。但是,工会干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问题,影响了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
问题之一是,党政领导干部条件要求高,工会领导干部条件要求相对低,有些地方和单位习惯于把从党政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干部安排做工会领导干部,并且通常把年纪大,认为不够精明的干部安排到工会。工会作为共产主义的大学校,本应为党政培养输送干部,有些地方和单位却把工会作为安置党政退居干部或某些干部亲属的场所。
问题之二是,对工会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会组织缺乏职权。有些单位党政领导随意撤换工会领导,既不征求上级工会的意见,也不征求原选举工会组织的意见。结果往往是单位当权者中意的、百依百顺的才能当工会领导干部,敢于提不同意见或敢为职工群众说话的随时受到被踢开的威胁,难于大胆工作。
问题之三是,工会干部知识面欠缺,专干事务工作的多,懂经济的不多,思想理论、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素养不足,因而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创新建树都受到较大的局限。有些甚至平庸度日,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些在参政议政上唯唯诺诺,一筹莫展。
问题之四是,工会干部流动性小.成长发挥受到局限。干部调出工会往往生龙活虎,有较好的创树;调入工会局限多,要头低三分,难有大为,被一些干部戏称为“出生入死”。
问题之五是,基层工会主席的地位缺乏保障,有的给单位副职领导干部待遇,有的给部门负责人待遇,生杀大权掌握在单位党政领导手里。究竟是原属单位副职领导干部才能安排担任工会主席,还是当选为工会主席的均列入为单位副职领导干部,界定不明确。因此有些单位借口无法安排副职领导干部担任工会主席,只好安排部门负责人一级干部担任工会主席,致使不能发挥单位副职领导干部的作用.
问题之六是,上级工会机关部门和干部多,下级工会机关部门和干部少,而且上下级部门和干部分工五花八门,交叉错落不对口,使下面工作很为难。许多工会机关干部缺乏基层实践经验,理论脱离实际,工作要求脱离基层实际,不了解基层的苦衷和难处,弄出许多数字考核,百分竞赛,条目繁琐,使基层工会干部穷于应付,苦不堪言。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问题。这些都说明,工会干部工作迫切需要改进。要发挥好工会组织的作用,提高工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必须深化工会干部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素质。问题是十分现实的,如果不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好这些实质问题,工会工作的许多漂亮口号是很难实现的。有些人口头上说工会工作重要,工人阶级要依靠,一到实质问题就不是那么回事。工会工作的许多问题就出在工会干部制度和工会干部素质上。要真正搞好工会工作,必须从干部制度和干部素质上解决问题。
二、要从多方面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是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但是对工会干部还要更加具体一点,那就是要做到“四强”,即政治思想强,法律常识强、经济知识强、群众工作强。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就是要在干部“四化”的基础上做到“四强”,努力建设“四强”的工会干部队伍。
政治思想强是首要的。工会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工会干部应当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就是要有鲜明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信仰;要有强烈的立党为公、立会为公的思想;要有较敏锐的思想分析能力,善于思考问题,有创见;要胸怀宽广,热心为群,品行端正。
法律常识强是必备条件。社会发展要求依法治国,依法治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工会工作的法律要求是很强的。没有法律常识或者法律常识贫乏,是不能胜任工会工作的。工会干部要依法开展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有较好的法律法规常识素养,能够较好地掌握运用有关法律法规。
经济知识强也是必备条件。发展经济是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工会工作与经济工作息息相关。工会干部不能只懂政治,不懂经济。有些工会干部在参政议政上一筹莫展,就是因为对经济工作,对经营管理不了解,说不出所以然。工会干部不可能是完全的经济专家,但至少应该是半个经济专家,才能在企业工作中站稳脚跟,才能较好地完成工会工作的任务。当前这方面要特别加强。
群众工作强是基本要求。工会工作是职工群众工作,工会干部要善于做群众工作,这是大家都明白的常识。我们要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就必须提高工会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工会干部都应当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善于运用恰到好处的方法组织发动职工群众。与此同时,工会干部还要有较强的公关工作能力,善于同各方面沟通关系,为做好工会工作服务。
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要从多渠道进行。一是要加强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各级总工会要办好工会干部培训基地,有计划有组织地分批培训工会干部。培训不能只是泛泛的学习,而必须系统地进行工会专业知识的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经济专业知识的学习。二是工会组织要适当引进法律工作人才和经济工作人才,提高工会干部队伍中法律人才和经济人才的比重。工会干部队伍不能尽是政治和事务型人才,而必须逐步形成综合人才队伍。三是组织年轻工会干部下基层学习锻炼。从学校到工会或从机关到工会的人员,只有书本理论知识,而缺乏基层实践经验,缺乏政治、经济、法律等实际工作知识和群众语言,这也是知识不完全、素质不完全的表现。要通过一定时间的基层学习锻炼,使之有较完全的素质。
三、必须深化工会干部制度改革,为提高干部素质创造条件
共产党内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除了干部个人主观素质原因之外,干部制度上存在问题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干部制度上的种种弊端,为腐败分子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打击处理既发腐败分子只是治标,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才是治本。必须把治标和治本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搞好干部队伍建设。
如何深化工会干部制度改革?我以为当前要抓好如下几点:
1、选拔任用工会领导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和重视基层渠道。要用“四化”标准和“四强”要求来衡量工会领导干部,不合条件的不能随便安置到工会。不要把没有做过基层工作和没有接触过工会工作的干部直接安排到工会领导岗位上,应主要从较有基层工作实践,特别是经济工作实践的干部中选拔工会领导干部,并重视工会内部培养选拔干部和把特别优秀的基层工会主席选拔到上级工会领导岗位上来。除此要明确界定以下一些人不能担任工会领导干部:一是政治思想素质不好,观点模糊,综合分析能力低的;二是道德品行不端,作风不正,喜欢嫖赌吃喝的;三是缺乏法律常识、经济知识和基层工作实践的;四是处事不公,偏见严重,结伙营私的;五是思想保守,胸怀狭窄,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的:六是缺乏民主作风,不善听取正反意见,惯于个人专断,压制不同意见干部的;七是阳奉阴违,言行不一,搞阴谋诡计,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八是权、钱、色思想重,爱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九是私心杂念严重,工作平庸,多年没有创新建树的;十是惯千文过饰非,功劳归自己,过错归别人的;十一是阿谀奉承,夸夸其谈,吹吹拍拍,工作华而不实的;十二是群众意见多,社会反映不良,不受多数群众拥戴的。
2、实行竞争上岗,任职依规升降,优胜劣汰。竞争上岗,能者领导,才能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发展工运事业。任职依规升降,就是要打破领导职务终身制,打破恶人把权,庸才压人才,让能力强,业绩好的干部得到充分发挥。能者上,庸者下,事业才能兴旺,社会才能发展,历来如此。有些领导人不是出于公心,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而是心术不正,嫉贤妒能,以我划线,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是政治思想上腐败的表现。要从干部制度改革上刹住这种腐败行为。干部任职升降要立章立规,民主公开。要把喜欢以权谋私,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干部坚决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
3、推行干部轮换交流制度。这是搞活干部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有利群众监督,减少腐败滋生的一个办法。一是工会内部要定期轮岗,二是工会外部与党、政、经济管理等干部要定期轮换交流。一般5至10年就要轮岗轮换。这样可以使干部得到多方面的学习锻炼,增长才干,使有作为有创树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各级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制定和实施干部交流轮换制度。要重视把经过工会群众工作锻炼的优秀工会干部输送到党政部门或党政领导岗位。
4、建立健全工会干部任用共管制度。工会干部要实行党委和工会组织共管,任职免职都要经过工会和党委双重手续。没有经过党组织和工会协商一致的均应视为无效。要保障工会常委会的干部共管权,不能以党委或党组的职权代替工会常委会的职权.有些地方只把工会常委会作为审议工作报告的机构,形同虚设,是极不适当的。必须完善工会常委会对重要工作和干部任用的决策机制。单位党政领导不经过工会组织手续任意撤换工会领导干部的均以非法论处。《工会法》要增加干部保障章节。要建立健全把基层工会主席纳入单位副职领导干部序列管理的制度,保障同等待遇。
5、规范工会机构和干部配置,精简上级工会机关部门和干部分工。各地方工会机构设置各行其是,五花八门,严重影响工会工作效率。全国总工会应制定工会组织机构规则,规范各级工会机关机构和干部配置,做到工会机构分工基本统一,个别机动。这是提高工会工作效率和形象的需要,防止把地方工会变成五花八门的山头。上级工会机构和分工要尽可能精简,多综合少单设,按照工会的基本职能和为基层服务的原则,砍掉过多的部门过细的分工,包括砍掉没有特别必要分设的产业工会。
(作者单位:佛山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