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员系统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状况专题调查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2000年底前实现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目标,具体要求是:养老、失业两项保险的参保率达95%以上,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省海员系统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批示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任务要求。最近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省海员系统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状况
广东省海员系统各级党政领导一贯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带根本性意义的工作来抓。早在80年代初期就有一批港口单位首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到90年代中期,相继又有水上运输和工程建设等企业单位参加交通部的行业社会养老保险。之后,海上监督执法部门和其它中央部属事业单位也为单位合同工和临时工办理地方社会养老保险。据统计:全系统现有职工干部90648人,已有86687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占全系统职工总数的95%,社会保险金收缴率达100%,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以上三项指标均在99年7月1日前完全实现,99年和2000年一直稳定在这一水平。
从全系统17个单位情况来看,10个企业单位85731名职工已全体参保,参保率、基金收缴率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已达到三个100%。其余7个事业单位、除深圳海事局199名职工全体参保外,其它6个单位的合同工和临时工共757名全部办理地方社会养老保险,其正式职工和干部的养老保险须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政策出台后办理。
二海员系统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形式与做法
省海员工会积极倡导和推广属地投保的做法,主动协调行业养老保险,有效地推进全系统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97年7月《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颁布以后,省海员工会于98年9月向全国海员工会提出了《关于跨地区集团公司属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社会统筹管理的报告》,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倡导和推广属地投保做法,也取得一定的效果。目前,省海员系统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有以下几种形式:
1、大行业统筹转为小行业统筹
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广州海运(集团)公司原属交通部直接领导的国有企业,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由于资产重组,成立了中远(集团)公和中海(集团)公司,分别在北京、上海设有总公司,从此两公司归口总公司直接管理。97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以后,两公司均由原来参加交通部办理的大行业养老保险转为公司总部(地方)的小行业养老保险。投保率均为100%。近几年来,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在企业改革资产重组过程中,采用隐性下岗的做法(即船员轮流上船),故至今尚未在转养老保险方面发生矛盾。但广州海运(集团)公司由大行业养老保险转入小行业(上海地方)养老保险后,所遇矛盾较多。突出问题是该公司资产重组以后,由于技术设备更新换代,先后造成有2000多名职工下岗,有些职工失业后要重新在广州(属地)实现再就业,就碰到行业养老保险转入广州地方养老保险的麻烦。一是视同缴费年限确认问题,二是缴费标准衔接问题,预计这一问题会有激发趋势。目前企业职工对参加小行业(上海总公司)养老保险意见纷纷,不利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企业职工依法参保,养老、失业各项指标提前完成
(1)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中港广州航道局于94年参加交通部直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98年9月起执行国务院《决定》,由行业养老保险统筹转为地方(广东)养老保险统筹。中港四航局从94年1月至2000年6月止,已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金13015万元,投保率为100%。几年来,发放养老金15575万元,受益人数有21234人次。自96年开始,返还养老金已大于当年投保金额,预计这种情况要再过几年才能持平。
(2)广州港务局、湛江港务局、汕头港务局早年下放给地方管理按属地原则参保,因而这些企业退休职工受益也较早。如广州港务局从1985年和1988年分别为企业固定工和合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据该局反映,广州港退休职工在参加社保前后相比较领取退休金相差200——300元不等,主要原因是参加社保后退休职工拿不到企业补贴部分,领导发现后,采取积极主动补救措施,为企业退休职工设立两本存折(社保、企业各一本),补足企业补贴部分使退休人员不至于少领退休金,受到老职工们的赞扬。
(3)深圳市航运总公司和广州市航务管理局都是管理部门,内部二级单位都是独立核算,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均由二级单位按当地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进行投保。广州市航务管理局是一个集体所有制的夕阳老化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比例是1:2.3,它是最困难,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后最有利是企业,最得益是职工。
(4)四航设计院经过多方努力于99年6月参加了属地广东省地方社会养老保险,初时预算按规定要补交500万保险金,经与地方社保协商,可先交200万,余下300万将分期付足。9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勘察设计单位由现行的事业性质改为科技型企业,国家在养老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一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统筹等制度,改为企业的单位,从2000年1月1日起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金,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原来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不再补缴社会保险费。所以,目前四航设计院有望向地方社保部门要求退回200万元保险金。
3、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后未能依法投保。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第一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规定,广州救捞局目前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制度,从94年起国家只拨救助经费,而打捞部分则要单位自己找米下锅。全局领导和职工积极要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但一直未能得到主管部门的明确批示,二来一下筹几百万保险金也实在困难,只有为42名合同工和临时工投保。单位内部搞了一个补充养老保险。即:单位按每人每年拨出120元,个人按工龄每年扣0。5元作为养老保险金自存单位备用。广州海员疗养院与广州救捞局的情况一样,也是直属交通部管理的事业单位。93年前该单位一直由交通部拨经费,93年工资套改后,交通部对广州海员疗养院采用了自收自支的管理办法。除大额项目投入申请特批外,其余日常办公开支和发放工资、补贴等均由单位自筹,无形中实行了一种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广州海员疗养院现有职工干部129人(其中合同工12人,临时工25人),离退休人员59人。根据交通部要求,94年广州海员疗养院的临时工、合同工参加交通部行业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97年国务院颁发《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后,中央直属的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的合同时、临时工由行业养老保险转移到属地参加地方养老保险。当时,广州海员疗养院按交通部要求,为本单位39名合同工和临时工厂办理了转移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手续。除此之外,广州海员疗养院也参照了广州救捞局的做法,为职工搞了内部补充养老保险。
4、事业单位参保不一
广州海事局、深圳海事局、湛江海事局、汕头海事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都是国家事业单位。目前除深圳海事局全体职工干部参加地方养老保险外,其他4个单位只是为合同工和临时工办理养老保险。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后未能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决定》中的第十条“实行企业管理化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规定,只是消极地等待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养老办法出台。因此引起职工意见较大,广州海员疗养院部分离退休职工还写信向广东省副省长反映情况。
2、参加地方养老投保的单位,主要反映参保存后退休人员比原来企业退休时少领养老金,造成参保退休后生活保障水平下降。如广州港务局在社会化领取养老金与在企业退休领取养老金相差200多元。其原因在社会化领取退休金人员领不到企业的各种补贴,广州港务局则主动补足部分养老金。其它单位也有类似这种情况,处理也各有不一。
3、参加行业养老投保的单位反映出来的问题较多:
(1)广州海运(集团)公司实行行业养老保险统筹以来,前后共有1262名职工因种种原因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但由于该公司没有参加属地广东养老保险统筹,因此,这些职工至今仍无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即使有部分职工分流到社会其它单位后,还必须补交地方统筹差额才能转移。特别是在“视同缴费年限”争议较大,地方不予承认,广东社保已明确表示,地方今后不再接纳这部分人员的劳动关系,以后有问题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因此职工意见纷纷。
(2)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广州海运(集团)公司的职工养老保险参加北京或上海统筹,广东就不同意撇开养老保险,而对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其他险种进行统筹。这样,保险基金异地交纳,已造成社会劳动管理和区域劳动管理分离,利益和责任分割。目前,广州海运(集团)公司因不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统筹,广州市劳动部门已明确表示不为其下岗人员在医疗、培训方面的优惠待遇,并拒绝从失业保险金中拨出资金,对下岗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其它企业也不愿意接受此类下岗人员,使企业富余劳动力向外流动受到限制,下岗职工利益也难有保障。
(3)由于北京、上海、广东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广东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异地统筹和管理,造管理层次增多,难度增大,手续烦锁,给企业增加了自身束缚。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在企业改革采用隐性下岗办法,暂时还未引发行业养老保险转移为地方养老保险的矛盾,而广州海运(集团)公司自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以来,一直是参加行业统筹。当下岗职工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养老保险关系一直无法直接转移交地方。其根本原因是省、市劳动部门因为该单位员工没有参加地方统筹,因此不肯对职工实行养老保险金缴费前“视同缴费的连续工龄”予以审核(见“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第六页“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意见”一栏)。目前广州海运(集团)公司社保中心劝说下岗职工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以自身职业身份重新参加地方社会养老保险,在个人缴费开设新帐户后,再由广海社保中心将员工过往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帐号,使两号合一,缓冲矛盾,但下岗职工始终对“视同缴费的连续工龄”的认定忧心忡忡。
(4)广州海运(集团)公司职工在上海投保,上海社平工资与广东衬:平工资相差20%左右,广海职工按广东社平工资基数交纳养老基金给(上海)中海总公司,而上海社保部门只同意广ⅢI海运(集团)公司职工按上海社平工资基数来投保,多缴部分只留在上海总公司自存,不进入个人帐户,这样行业养老保险易地投保将会影响职工退休金的计算,从而激化了矛盾。
四、几点建议:
1、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对执行社保法规的认识,把依法为职工投保作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使海员系统社保制度建立更加规范和健全的社保体系,开拓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
2、从调查中体会到: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既符合根本利益,也是广大职工极为强烈的意愿和要求。因此,对少数实行企业化管理尚未按规定投保的单位,其上级工会的本单位工会应采取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促进其尽快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决定》,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求,为广大职工办好养老保险这件大好事。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行业统筹转为地方统筹管理,是利国利民、有利改革,方便操作的办法,省海员系统应继续大力推行这一做法,力求短期内理顺全系统的养老保险关系,建立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建议国家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养老保险应尽快出台,以适应改革需要,使这些单位职工退休后有生活保障。
(作者单位:广东省海员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