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用区域性集体合同理顺劳动关系的新思路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梅州市梅江区的社会经济关系发生了急剧而深刻的变化,其中最大的特点是新经济组织的迅猛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起一种能从整体上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那就是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自我调节机制,一年多来,我们在区总领导的指导帮助下,在全区新经济组织中开展了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工作。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在私营企业中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存在诸多困难:一是私营企业职工绝大多数是洗脚上田的农民和外来工,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集体合同制度知之甚少;二是私营企业规模小,很难建立工会组织(有的只能发展会员,连工会小组都建立不起来),私营企业虽然建立了工会,但工会主席或小组长都是老板的亲属,很难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因此,在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中很难也不可能做到平等协商;三是在私营企业中员工流动性大,很难保证集体合同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以上情况表明,在私营企业中采取一家一家签订集体合同的方式来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困难大、进展慢,成效低,必须深化认识,坚持创新,采取一种新的方式。我们在区总领导的带领下,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在五洲办事处进行组建企业工会联合会试点的同时,也开展了推行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的试点工作。通过“委托书”的方法,推举办事处副主任为所属企业首席协商代表,代表22家所属企业,以办事处工委会主任为首席协商代表,代表22家所属企业工会组织,组成平等协商小组,结合所属企业的实际,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平等协商共同制定了《梅江区五洲办事处企业集体合同》,以维护企业、职工利益为原则,依法经营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经各企业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该区域性集体合同生效后,覆盖五洲办事处22家私营企业,受益职工达224人。
第一梅江区开展区域性集体合同工作的具体做法:
1、党政重视,加强领导。为保证私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和区域性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区委的重视与支持。去年6月,区委以梅区办发[2000]17号文转发区总工会《关于加强我区镇、办事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区委领导还经常了解情况,听取汇报,并在不同层次的会议上加以强调,各镇、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把组建私营企业工会和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工作,当作重要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先后成立了筹备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形成了我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齐抓共建工作氛围和党委、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多方配合的工作体制。区总工会又及时发出《关于贯彻梅区办发[2000]17号文的情况通报》,推动了建会工作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平衡发展。
2、宣传学习,提高认识。我们把《劳动法》、《工会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资料,送到企业经营者手中,并认真反复向他们宣传,从而使企业主认识到,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能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能帮助私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职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同时还增强了集体合同主体双方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夯实了区域性集体合同工作的群众基础,形成了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工作的舆论氛围。
3、充分协商,拟定文本。各镇、街道办事处协商代表产生,在区总工会的指导下,分别草拟出区域性集体合同文本初稿。把初稿下发到所属企业,广泛收集各方的反馈意见。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协商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原则,兼顾双方利益,以灵活的方式和总的、大的方面提出原则性的规定,不面面俱到,使双方容易接受。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各企业法人和工会主席(或工会小组长)均采用书面委托的形式,在委托书上签字。
4、大会签字,报送审批。区域性集体合同定稿后,各镇、街道办事处召开企业工会联合会暨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大会,在大会上举行了签字仪式。以各镇、街道办事处分管企业的领导成为代表,代表所属企业,由各镇、街道办事处工委会主任为代表,代表所属企业工会组织,在统一合同文本上签字。合同文本签字后,文本一式五份及说明送区总工会、劳动局。经过审核,予以确认,区域性集体合同宣告生效。
第二梅江区区域性集体合同生效以来,时间虽短,但已初见成效:
1、劳动争议明显减少。据各镇、街道办事处企业工会联合会反映,被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的企业,目前还未发生劳资纠纷现象。
2、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职工普遍反映,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后,休假和工资得到了保证。没有发生拖欠职工工资现象,加班等现象也得到了遏制。
3、促进了私营企业组建工作。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实施,融洽了老板和职工的关系,增进了企业主对工会的了解,一些未建工会的老板也逐步消除了对组建工会的误解,要求建立工会组织。
4、和谐了劳动关系。促进全区私营企业的发展,投资环境不断得到优化,区属外的私营企业也纷纷转到梅江区。
第三 几点体会:
1、确立劳资双方首席协商代表是建立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的先决条件。建立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遇到的最大问题,是谁代表劳资双方为首席协商代表。区总工会对各镇、街道办事处探索用“委托书”的办法,由各镇、街道办事处工委会和政府分别接受所属企业和工会组织的委托,从而确保了劳资双方的到位,这是建立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的先决条件。
2、平等协商是建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坚实基础。平等协商的公平性决定集体合同的公正性及可行性。我们在实践中,高度重视这一关键环节,无论是协商原则、程序的确立、合同内容的确定、协商代表的确定,均经过反复平等协商,使平等协商的主线贯穿于各个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全过程,从而确保了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3、努力争取党政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是建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的重要前提。梅江区区域性集体合同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同时,还形成了我区党政齐抓共建的工作氛围和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多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还得益于市总的指导和区工商联的密切配合,为建立区域性的集体合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各镇、街道办事处工委会和企业工会联合会发挥了主导和骨干作用是建立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的内在因素。在组建私营企业工会和建立区域性集体合同工作的整个过程中,我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工委会和企业工会联合会发挥了主导和骨干作用,他们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摸清情况,逐家逐户做说服工作,清除疑虑,广泛收集整理各企业对集体合同文本的意见。我们区总工会在组织、协调、解释、答复等方面发挥了牵头作用。今年,我们力争使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到全区所有的私营企业。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优化经济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中,发挥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的更大作用。
(作者单位:梅州市梅江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