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续签集体合同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经过行政代表与全体员工代表的平等协商,于1999年3月30日签订了集体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今年3月29日该合同期限届满。

在过去的两年里,劳资双方真诚合作,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创造了良好的劳资关系,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公司的协调稳定发展。因为有了集体合同这一重要保障契约,公司去年产销3.2万辆雅阁轿车,提前三年半实现盈利。去年广州本田轿车项目实现产值超90亿元,创利税超40亿元,盈利10.6亿元,成为广州工业的利税大户,并成为我国第一家年产销中、高档轿车超过3万辆的汽车生产企业,利润额在全国汽车行业名列第三位。

按照有关法规和集体合同的规定,今年3月30日应是合同续签的日期。为了做好集体合同的续签工作,广州本田工会于今年1月向行政提出了续签集体合同的建议,得到行政的响应。经双方民主协商,确定了由劳资双方代表组成的集体合同续签工作小组。经过历时两个多月的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多轮的协商谈判,前后修改合同文本九次,最终双方协商代表对合同的内容和文字表述统一了认识,于3月3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由双方协商代表、集体合同续签工作小组成员、中方和外方的正、副总经理和正、副部长、员工代表多人参加的集体合同续签仪式。   

按照去年11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规定,广州本田续签的集体合同增加了试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条款,内容包括:试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协商代表同时是工资集体协商的代表;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调整员工工资和发放奖金的因素;工资标准和发放的有关规定等。续签的集体合同还对有关员工的福利待遇作了修改,有关的待遇都达到或高于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标准。   

在整个修改、续签集体合同的民主协商过程中,劳资双方始终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员工负责的态度,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合同和章程,以维护公司最高利益和员工切身利益的一致性为原则;本着平等、真诚、合作、团结的精神,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双方表示:集体合同一经生效,将积极落实,严格执行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进一步动员全体员工努力工作,为广州本田的发展和广州汽车工业的奋起作出贡献。   

(周报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