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各级工会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肇庆市各级工会以贯彻实施《工会法》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九次党代会精神,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积极履行维护基本职责,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该市各级工会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强化维护职能,维权机制建设进一步得到延伸,并在县(市)区一级取得了突破。市直和端州、四会等县(市)区都已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并已开展实质性工作。按照省总工会的统一部署,今年四会市总工会在省、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单项性集体协议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效果,试点经验已在全市铺开。到8月底止,全市已有399家企业签订了包括工资协议、劳动保护协议、女工权益保护等单项性集体协议共86l份,促进了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同时,在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中,坚持把职代会制度作为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有95%以上企事业单位实行了职代会制度。此外,还在企事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不断充实和丰富了职代会的内容,完善了职代会制度,提高了职代会的质量和实效,使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在建立健全各种维权机制的同时,各级工会进一步加大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敢于和善于解决维权中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肇庆市总工会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了金马集团公司23名矽肺病职工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广宁县总工会通过积极参与协商,妥善解决了原银鹰陶瓷厂停产后不兑现补偿金的问题,使127名职工按规定领取到了自已的经济补偿金。高新区工会会同劳动、工商等部门为辖区人造板厂的员工追回了拖欠长达4个月的工资。今年以来,高新区工会已直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宗,参与并协助行政部门解决各种劳资纠纷7宗,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满意;又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的发展稳定,使投资者满意。
(褥善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