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搞好工会经费的自查审计和补缴工作



去年10月以来,潮阳市总工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审计局、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乘深入贯彻全省工会工作会议精神东风,根据新《工会法》和省总关于《广东省工会经费计提拔缴审计暂行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工会经费计提拨缴工作的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在全市各级开展对2000—2001年度工会经费计提拔缴情况进行自查、审计和缺额补缴工作。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各工会组织及所在单位行政依照法律政策规定边查边整改,收到很好的效果。各基层工会经费按规定比例百分之四十部分补缴给市总工会的就有几十万元,留在基层工会的百分之六十部分也相应增加,确保超额完成今年上解上级工会经费任务,也为各级工会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工会作用打下经济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在开展这项工作中,我们把宣传贯彻新《工会法》贯穿于全过程,进行一次新《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再教育,使各级行政领导和工会干部、财会人员观念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充分认识到按时足额计提拔缴工会经费是依法行政的一项内容,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责任感,提高了自觉性,大大地促进了2002年度工会经费的依法计提拔缴工作,推进了全市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制度化、法制化的进程。

一、统一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市总工会领导班子认真分析了近年来,我市大多数国有、集体企业竞争力不强,经济效益差,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有的事业单位的经济状况不佳,发生滑坡;也有一些单位的领导认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我市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存在少计提、少拨缴,拖欠截留等现象,没有依法按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计提拔缴工会经费,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费用没有列入财政拨款的市总工会,不能按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及时地向汕头市总、省总和全总上缴经费;原计划的不少全市性活动因经费短缺被迫停止或取消;相当部分基层工会因本单位行政没有依法足额提拔工会经费,没有经费留成而无法正常开展各项活动,给全市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严重影响,工会发挥作用受到严重制约。我们深深体会到,工会经费是各级工会开展活动、发挥工会职能作用,使工会真正成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的经济基础。没有经费,工会的一切活动将无从谈起。因此,进一步统一了认识,下定决心,组织各级工会及所在单位行政人员,以法律为依据,开展全市性对2000—2001年度工会经费计提拔缴情况进行自查、审计和缺额补缴工作。并明确了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会计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结合我市工会工作的实际,依法计提拨缴工会经费,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的财务规定,确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确保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领导。认真动员部署

1.成立专门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市总工会、审计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主席任组长,市审计局副局长、经审委主任任副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财务部长、市审计局行政事业股长、市工会经审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工会经费自查、审计和补缴工作的领导。同时,列入自查、审计对象的单位相应成立以工会主席为组长,单位主管会计和工会财务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这次工会经费自查、审计和缺额补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2。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通知。市总工会与审计局联合于10月18日召开全市关于2000—2001年度工会经费自查、审计和缺额补缴工作会议,同时联合发出《关于对2000—2001年度工会经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和审计的通知》。会议由审计局副局长林楚健主持,市总工会主席张元城作动员和部署工作报告,市委常委江蟹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有各镇(街道)、市直各局行政领导,工会主席、财政所长或主管会计共240多人。从而对此项工作做了认真的动员部署,具体阐述这次工会经费自查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指导思想、政策依据,明确自查和审计的对象、内容及方法步骤,同时,明确责任追究。使这项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加大了工作力度。

3.公布法律政策依据,明确自查审计内容。

一是公布法律政策依据,做到有章可循。我们把近几年来有关工会经费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整理,对有指导意义的全部进行摘录,并在会议和文件通知中予以公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企业、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的联合通知》“基层工会除每月留用行政方面拨交经费的百分之六十部分外,其余的百分之四十部分每月上解市、县总工会”,省总工会、省财政厅《关于新(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谁发放职工工资,谁拨缴工会经费的原则,由发放职工工资的单位向工会拨缴经费”,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凡是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都要依法足额拨交工会经费”,《广东省工会经费计提拔缴审计暂行规定》“上级工会经审组织应根据需要对一些单位工会经费计提拔缴情况进行审计”、“工会经费计提拨缴审计方式,可以是工会经费审查组织审计、工会与国家审计机关联合审计或委托社会审计”、工会经费计提拨缴审计的内容是“行政是否按比例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是否按规定的比例和期限上解经费”。从而让所有的工会干部和有关行政人员系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并把其作为搞好自查审计工作的法律政策依据,做到照章办事,依法行政。

二是公布自查审计的内容,明确自查审计范围。

(1)单位行政是否按职工工资总额2%的比例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①工资总额是否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和范围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工资、奖金、津贴;

②职工人数统计是否准确。职工应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

③单位行政是否按照工资总额2%的比例计拨工会经费;

④是否按月计提、拨缴。

(2)基层工会是否按规定提拔工会经费40%的比例上解。

①有否隐匿经费收入、弄虚作假而少缴、不缴工会经费或挪用工会经费作其它用途的;

②是否按规定的每月一次上解工会经费,有否拖欠、缓解。

③基层工会是否按规定全部工会经费的40%足额上缴市总工会。

(3)各单位工会组织是否落实专人,按规定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三、精心组织。分步依法实施

一是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从10月18日至31日。各基层单位如实填写上报2000年—2001年度工会经费拨缴情况自查表,于10月26日下午五时前上报市总工会财务部。10月26日至10月31日开展复查。市总工会事前用半个月的时间,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把前两年各基层单位工会经费上缴情况全部列出清单,同时走访市统计局,以各基层单位前两年上报统计局的职工总数及劳动报酬(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有关规定测算出应计提和上缴的工会经费数额,然后与实拨缴数进行对比,初步测算出全市共有120多个单位少提,少缴工会经费的具体数据,总计缺额近100万元.为开展对2000—2001年度工会经费自查、审计、缺额补缴工作提供了数字依据。市总工会分为5个工作小组,联系挂钩,落实责任,扎实工作,负责对各单位自查后的复查及整改自纠的思想工作。如果自查上报的情况及数据,包括单位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同我们掌握不符合的,立即发出复查表,要求重新复查上报。由于我们指导思想明确,法律政策依据充分,掌握数据明了,措施得力,思想工作到家,在自查中对2000年—2001年度有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的单位绝大部分及时整改退赔,一些单位行政不按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计提的工会经费及时补计提,工会组织未按规定40%比例上缴市总工会经费的抓紧补缴。

二是审计阶段。我们从一开始就明确强调,对2000年—2001年度有截留、挪用工会经费行为未自行纠正的,对未按规定提足工会经费和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以及弄虚作假行为,经审计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并依法上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从11月1日起,市审计局、市总工会、市经审委抽派专业人员15人,组成3个经审组,先后对自查、复查不认真,上报情况及数据不实,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及时整改,欠缴经费不主动足额补缴的8个单位实行专项核查审计。一些单位原认为市总工会、审计局只是发发通知,走走形式,没想到动起真格来。当经审组发出专项核查审计通知时,当天下午就有部分单位立即主动到市总工会表示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校对应补拨缴数字,并马上做好补拨缴工作。结果被核查审计的单位工会干部和行政领导绝大部分都能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缺额的工会经费也能尽力补缴。

三是依法强制执行阶段。我们从一开始就公布了新《工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明确强调对在这次工会经费自查,审计过程中发现拖欠工会经费数额较大,存在问题较多、其领导和工会负责人及主管会计不积极主动配合,不整改,不计提补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市总工会将按新《工会法》规定,以法人资格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执行支付令的,则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联系,市人民法院对市这次开展的2000年—2001。年度工会经费自查审计追收工作非常重视支持,表示依照《工会法》办事,并指定一个法庭随时受理案件,支持这次工会经费自查、审计、补缴工作,从而加大了这次自查审计和整改的工作力度。

四、坚持“四个结合”,确保预期成效

我们在开展对2000—2001年度工会经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审计和缺额补缴工作中,紧紧抓住依法行政这根弦,坚持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同时注意从实际出发,具体的问题具体解决,处理好几个关系,坚持做到“四个结合,确保预期成效。

1、坚持依法自查审计同正面教育相结合,以过细政治思想工作促进自查审计。

在开展自查审计工作时,由于一些单位认为企业经济效益差,依法计提拨缴工会经费增加企业的负担,能少拨缴就少拨缴,能拖则拖,甚至有些把依法计提拨缴工会经费等同于违规收费,或者以为工会组织无权无势,不拨缴工会经费也拿其没办法而置之不理,对这次开

展自查审计工作思想上不理解。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广泛宣传《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使各级行政,工会干部及财会人员充分认识依法计提拔缴工会经费是同党中央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方针相一致的。同时,用依法纳税的例子举一反三进行引导教育,阐明潮阳每年能完成近5个亿的税收任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了国家税法作为保证,各级都能把依法纳税视为每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样道理,按规定拨缴工会经费也是《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依法计提拔缴工会经费是依法行政的一项内容,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是各级党政及工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行政必须予以重视,依法行政,依法计提拨缴工会经费。否则,工会组织就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对一些无故拖欠和有意拒不上缴工会经费的单位采取与审计局联合进行审计的方式,直至采取以市总工会法人资格,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执行。通过我们正面宣传教育,坚持以法律为依据,辅以法律的手段,逐步转变这些人态度。因此,绝大部分的单位自查认真,补缴快捷,较好完成任务。

2、坚持自觉自查自纠同依法审计强制执行相结合以依法审计、强制执行促进自查自纠。

开展审计、强制执行不是最终目的,我们主要是要以法律手段进行审计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促进自查自纠,而真正把着力点放在自觉对照检查、边查边落实整改上。规定在11月1日前能自觉自查、整改措施得力、缺额经费及时足额补拨缴的,不予列为依法审计和强制执行对象,从而出现了自觉自查、踊跃补拨缴工会经费的热烈场面。随着11月1日后我们组织的3个经审组,先后进行了核查审计工作,面上一些自查整改不够自觉主动、存在观望等待的单位看到是动真格了,按法律程序实施了,再拖下去是不行了,便主动补缺额工会经费,落实整改。虽然最终我们不用实施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执行的措施,也顺利达到预期的目的。

3、坚持依法自查审计同责任追究相结合,以责任追究促进自查审计。

在这次自查审计工作中,我们依据工作责职,明确各级行政领导、工会干部、会计主管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人,要求在自查和复查表中都要责任人签名,以示负责。对没有认真履行责职,弄虚作假的,整改不力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单位主管会计和工会财务委员上报数据和情况失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情节严重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工会主席不立足本职,不认真负责,上报情况和数据不实,查出本单位少提、少缴工会经费情况没有及时整改,没有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并争取其重视支持,及时提拨和补缴工会经费的,属不称职的领导。并作为今后工会组织评先、工会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依据之一。

(3)我们从一开始就强调,这次工会经费自查、审计和补缴工作是各基层单位行政领导的重要职责之一,工会经费自查、审计和补缴工作告一段落后,市总工会、审计局将把开展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阻力实事求是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专题汇报。而且将请人大常委会于明年年初进行一次全市性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执法检查,对一些不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包括没有依法计提,拨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从而大大促进了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依法计提拨缴工会经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坚持依法自查审计同具体问题具体解决相结合,以一切从实际出发,促进依法自查审计。

   依法按时足额计提拔缴工会经费是各级工会所在单位行政职责和义不容辞的义务,这是《工会法》所规定的。但是,在这次工作开展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实际问题,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在坚持依法收费的同时,也考虑到各单位的实际,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的办法。如对实发工资总额与档案工资不符的;大部分国有,集体困难企业经济效益极差,现在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特别是集体企业相当部分职工已下岗,仅存几人留守,在岗人数同原统计上报的职工人数不符的;在岗的职工工资发放不正常的,原档案工资高于实发工资差额较大的;一些单位在前几年工资调升,但因单位经济有困难,只是“空调”,实发工资没有调升等等。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复查后,情况属实的,都同意按现在的实发工资总额予以计提拔缴。对单位经营情况基本正常,档案工资与实发工资相符,自查认真,欠额如实上报,但缺额现在全部收缴有困难的,同意在年底前分期分批补缴。对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发现一些特困企业,低保线下特困职工或因天灾人祸的特困职工,则列为市总工会年末慰问和救助对象,尽力帮助其解决困难。由于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为各级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受到普遍的认同,认为市总工会既依法行政,又人情人理,关心企业、职工,因而心悦诚服,加深单位和工会的联系,客观上促进这次自查审计工作的顺利进展,达到了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