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困难企业工会 切实发挥维权效用

汕头南澳县隆澳粮管所现有职工121人,其中在职9人,下岗112人。粮管所属下的粮店、粮油复制品厂、加工厂因政策因素和各种原因负债高达264.9万元,现在职9名职工除经营当地军供粮,无法开展其它经营。至2002年9月粮所共欠发职工工资292432元,其中下岗职工生活补贴131400元。

从2002年初开始,该所下岗职工陆续分批到各级上访,有45名职工联名向县人民政府呈送了“关于切实采取措施,清偿拖欠工资、落实下岗政策的紧急请求”并同时抄送县总工会。县总工会接到上访件后,当即派员到粮所了解情况,行政一方认为他们已经竭尽全力,现在再也无钱可付。上访职工认为粮所帐务没有公开,帐目不清。一时间,都各执一词。

上访职工提出了几点要求,主要是:清偿拖欠职工工资,落实分流下岗政策;恢复工会组织,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迅速落实低保政策,使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应保尽保;经营场所出租所得租金,应在职工代表的监督下,用以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等。

随着省、市工会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县委专门听取了县总工会的工作汇报,中共汕头市委常委、南澳县委书记陈奕威提出,要重点做好困难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工会工作,抓好困难企业工会重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着重强调,粮所上访职工提出的恢复工会组织的要求,体现了职工群众对党和工会组织的信任,应迅速恢复该所工会组织的活力,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经县总工会调查,该所工会组织近几年来已没有正常活动,工会只剩下一块空挂的牌子,必须重新选举职工代表。但该所的职工分布广,居住在全县各处,相当部份下岗职工已自谋职业或外出打工,如何选出有代表性又合法的职工代表?经发通知,设置固定投票箱和流动投票箱,在县总工会的指导下,经过近一个月的工作和两次选举,选出了31名职工代表,并于2002年12月27日召开了隆澳粮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了该所工会委员会。职代会决定:将粮所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交由新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职工(会员)代表,会同粮所行政再行审议。粮所职代会结束后,县总工会将粮所45名职工的上访信件转给粮所工会委员会,要求他们结合职代会的决议,向职工代表,并通过代表向全所职工作出解释。同时要求他们,要切实担负起困难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协同行政落实困难职工的解困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至2003年1月中旬,粮所补发了下岗职工每人5个月的生活补助共35600元,欠发的生活费,粮所承诺,将积极追讨被拖欠货款,尽快补发给职工。同时有10户特困职工被县列为低保户,2003年1月开始领到了低保金。

粮所工会和职代会的健全产生了良好的维权效应,职工的各项权益正逐步得到落实,工会重新赢得了职工的依赖。正如一位职工代表对县总工会领导说的:“我们也理解企业的困难,但职代会没开,我们无法打听经营情况,想同所领导沟通,也无合适的途径,工会健全就好了。”

     (作者单位:南澳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