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明确:职工福利支出可根据物价上涨适度调整
央广网 / 2018.12.27
在1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工会“两节”送温暖新闻发布会上,全总权益保障部巡视员栾樾表示,不要小看点点福利,它能够增强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希望地方会根据物价上涨的情况,对福利的标准适度的增加。
栾樾介绍,2014年全总经过与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出台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哪些福利可以发放。2017年全总又重新修订了办法,规定了支出范围和标准。从现在对基层单位执行情况看,大部分的基层单位都能够按照规定给职工发适当的福利,还有一小部分企事业单位,在政策把握上把握不准,有的还在观望。但大部分企业还是执行了。
栾樾表示,希望地方会根据物价上涨的情况,对福利的标准适度的增加。他又强调,在职工福利发放上,机关、事业、国企这三个发放主体要注意资金来源要正当,要用单位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开支以及把握发放的形式两点。不能用公款,挪用工作经费,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不能发放高档的奢侈商品,包括购物卡、代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