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加快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河源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市体改办根据《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及全国总工会、国家劳动部的要求,为依法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关系稳定、协调发展;加快河源市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最近,联合发出通知: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二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三是制定计划,抓好业务培训;四是以点带面,逐渐铺开;五是加强检查指导,不断完善提高。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含省属)各单位要不断研究平等协商签订粲休合同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解决办法,不断完善我市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与此同时还召开了有关人员会议,作宣传发动,具体部署这项工作。

(朱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