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调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大家认真学习,勤于思考,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做好本职工作,决定对省总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会工作中取得的调研成果实行奖励。

一、设立调研成果奖励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由张传英同志担任组长,孔祥鸿同志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有:魏洪波、林道程、伍文耀、张国兴、薛湘衡、黄东明同志。

考评小组的职责是:对各部门报送的调研成果进行考评,提出奖励意见报省总领导审批,并指导研究室做好奖励的具体工作。

二、奖励内容与标准

1.法规政策文件:被省人大通过的立法草案;被省政府采纳的行政法规草案;被上级批转的政策性文件(属工作意见一类的由本级工会或联合发出的文件不参加评奖)。

设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2.调查报告:经上级领导批转或对上级机关决策起一定作用或被全国性报刊(含全总)登载的专题或综合性调查报告(为制订有关法规、政策性文件而写的调查报告应作为其附件,不另行评奖)。

设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800元。

3.工作研究文稿:在省级以上报刊(不含省总报刊)发表的工作研究、理论研究文章;发表在省总报刊中被评为全国工运报刊优秀论文或文稿的文章;经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或音像制品;在全国或省委、省政府主持召开的会议上的发言稿。

设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50元。

4.信息:及时反映职工或企业迫切要求解决问题的情况反映、信息等文稿,已被上级党政工领导批示或被上级刊物转发,对问题解决起到了积极作用的。

设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三、奖励办法

1.奖励的申报与确认

符合上述条件的调研成果,由部门填写调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并附上材科原件或复印件,报考评小组进行考评确认。

同一课题的不同文稿只作一个调研成果参加评奖。

2.奖金的发放与分配

考评小组评定后,按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分别发给奖金。获奖调研成果文稿的执笔人(起草人),可在一、二、三等奖中分别先获得奖金总额的25%、30%、50%,然后再参加余下奖金的分配。

本办法从一九九五年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