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份农民工工资保函签出 发生欠薪时银行可先行支付
《工人日报》 / 2018.12.06
近日,某银行北京分行按《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给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签出了该市首份农民工工资保函。
为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减负,北京市今年出台了该办法,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已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以银行保函替代工资保证金。原有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施工企业可自行处理。
按该办法,今后北京市的农民工不用担心拿不到工资了。当出现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经人社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但逾期仍未支付的,经区人社部门向市人社部门报送相关案卷材料和启用保函申请书后,市人社部门将会同市行业主管部门,通知银行按照保函约定的程序和范围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