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地位的一点思考

——企业职工状况调查分析之二

长期以来,工会理论界一直强调“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工人是国家的主人"'“工人茫企业的主人”,但是据199G年我们对全可七省市国有企业职工状况问卷抽样调查显示:在问及“您是否同意工人茫工厂的主人”时,只有25.8%的人选择了“同意"'38.0%的人选择“不同意”,另有35.8%的人选择了“说不清”。在问及是否同意“工人是国家的主人”时,有45.2%的人选择了“同节",32.5%的人选择“说不清,,'22.3%的人选择“不同意”。可见,理论界强谓的原则与工人的自我认识出现了矛盾。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广东,而且在全国范围内都行一定的普遍性,例如狭西西安市总工会199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71%的职工认为“广大职工是国家(企业)的主人翁”“与实际根本不相符”或“与实际大部分不相符”。这种情况的出现令人深思。现阶段,我们究竞如何看待国有企业职工地位问题呢?本人认为,从国家性质和政治原则出发来界定工人的地位是一种应然性的研究方认,它描述的工人地位是一种理招认态下的工人地位;而我们面对的现实并不趋足处于理想状态之中,尤其在当今体制转快之时,会出现现实与理想相冲突的问题。找们必须处理好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关系,首先要面对现实,目前的现实是不理想的。

首先我们看看工人在企业中的地位。调查显示,在判断“工人可以决定谁当工厂的领导”时,5%的人表示同仅72.5%的人表示不同寇,20.1%的人表示“说不消";当判断“工人可以决定工厂如何经营发展”时,1%的人表示同意,70.2%的人表示“不同意",22.7%的人表示“说不清”;当判断“在工厂最大问题决定上,工人拥有发言权”时,30.7%的人表示“同意",42.7%的人表示“不同意",26,6%的人表示“说不清”;当判断“工人可以参加分配制度的制定”时,3,2%的人表示“同意",48.0%的人表示“不同意"28.8%的人表示“说不清”。

我们再援引另一项调查结果来看百口有企业职工的让会地位。广州市社会科学院1995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广州市民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和集体企业等六种单位从业人员的地位评价中,在“收入地位"-栏,国营企业排最末一位;在“声望地位”一栏,国营企业排在第4位;在“实权地位"-栏和“整体地位”一栏,国营企业均排在第4位。可以看出,在广州市民的评价中,国有企业职工在经济收入方面,成了最低的收入群体,在声粗、实权等方面,则处于中等侦下的地位。

当然,我们说“工人是国家的主人”、“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往往是是从总体意义上来说的,但总体意义上的主人翁地位势必应有一些具体的实际的内容。职工对自身地位以及外界对职工地位的评价足以令我们深思,笔者认为造成国有企业职工地位评价不高的原因有三:

一是经济转型中其它阶层的崛起使国有企业职工的相对地位下降,这些阶层主要指私营企业主阶层、个体户、外资企业员工、乡镇企业员工、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等。他们的经济地位上升,使国有企业相对地位下降。

二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有企业职工的一些相对经济利益受损。体制改革使职工与经营者(厂长、经理)迅速分化为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下,经营者获得了较多的权益,在收入分配方面,经营者与劳动者也拉开了距离,如果这种距离超出合理的范围,职工的相对利益就受到损害;而一些经营者以权谋私,造成“穷庙富方丈”现象,更使普通职工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三是工会地位不高,维权不力,未能切实保障职工在体制转换中得到较多的实际利益。在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工会主席不敢为职工争取利益,因为没有人可以维护他本人的权益。工会维权不力,造成工会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不高,工会的威信不高反过来又影响了工会维权的效果。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着职工的具体利益,工会地位不高,工人的地位也难以保障。

以上种种的原因,加上一些其它因紧致使工人实际地位低于理论上的地位,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的对策应该是:

一、转变观念,承认工人主人翁感觉失落的现实,为提高国有企业职工在企业中和社会上的地位而积极努力。目前,有些地方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职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提高企业职工参政议政、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水平,取得了一定成绩。再如河南等省份,在一些企业试行由职工民主选举厂长、经理,可谓一种有益的尝试。

二、要维护职工权益,提高工人的地位,必须适当提高工人的维权机构一一工会的地位和权力。要提高工会的地位和权力,一是要争取党政支持,二是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并使工会干部与职工群众结成利益共同体,相互依赖,共担风险。另外,工会必须拓展自己的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届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三、继续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强化其深度和广度,增加实质性的内涵。在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过程中,注意自上而下的方式与自下而上方式的结合,注重培养职工群众维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民作主”,不如“让民作主”,只有使职工群众学会自觉地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杜绝“穷庙富方丈”现象的蔓延,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才能真正得到保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