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惨案”始末

林苏,原籍广东中山人,1924年生于香港。父亲是海员工人,参加府港大罢工后回失业全家迁往马来亚。林苏在马未亚当过橡胶园杂工,1945年5月参加马未亚人民抗日军,不久加入马未亚共产党战后从事工会工作,1947年马来亚“罗德惨案”主要受害者之一。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后,我即被派往马来亚吉打州总工会(居林)办事处当组织于事。州工会按受马来亚共产党领导。当时英国重返马来亚建立殖民统冶,对马来亚人民的压迫和剥削日益加紧,对工会运动和工人斗争进行残酷镇压。“罗德惨案”就是其中的一例。

1947年4月28日,州总工会主席张云派我到芭口“都不林”橡胶园的印度庙主持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群众大会。事先,我们曾收到居林瞥察局不许开会的口头警告。当时,我考虑是否改变会场地点,但认为总工会是合法组织,开展正常的活动是天经地义的,如果开个会也要受到警察局的恐吓、阻挠,那以后工会就不用开展工作了。因而对英国人的警告不予理睬。

当日下午二时许,我到达离“都不林”胶园几公里的芭口橡胶工人联合会时,巳有不少的工人在等候,尤其是印度籍工人更强烈要求一定要在印度庙开会,至此,我没有别的选择,就和工人一齐搭公共汽车前往“都不林”。

下午三时,数百名马、华、印三族工人巳在“都不林”印度庙里空旷地板上坐好等着开会,其中以印度工人为多,他们一贯与我们相处得很好。这时天下着可,打在用铁皮搭成的庙拥顶上,滴滴咯咯地响,我在主席台主持今议,放大嗓门大声讲话,以马来语为主加上中国话和一些印度语,连打手势一起宣讲”五一“劳动节的意义,谈工人们自己的本信。考虑到群众的安全,,我准备速战速决,讲完话就散会。谁知有个印度箱的“三米”(印度语,即牧师),从棋城赶头,并主动讲话,他担心大家听不清他的讲话,就从主席台走到人群中去讲话,将会议时间拖长了。这时,我巳看到外面马路上有胶园的小车向居林方向驶去,觉得情况不妙,可能会出事,这时最后一班公共汽车正准备开走,在这种愤况下,如果我就此搭车返居林,抛开工人群众不管,作为工会代表的我,无论如何是做不出的;我必须和工人群众在一起,绝不能临阵逃脱。

果然,约五时许,天巳晴,几部小汽车带引三辆军车,载着大队全副武装的军警驶向会场。他们分成三批人马:第一批是橡胶园主带着英警长、翻译、密探来认人,并进行抓人。第二批是军警头戴钢盔,手持藤牌、警棍,团团围住没有墙壁的印度庙。第三批是离会场一百米远,手持来福枪的武装警察。这时会场内外气氛很紧张。

会场内,英籍胶园主对坐在主席台的成员逐个认人,说我和芭口橡胶工人联合会主席郑兆平、委员刘德贵和“三米”不是本胶园的工人。随即英瞥长当众宣布要抓这几个人。我据理力争:“我是总工会合法代表,凡是有工人有会员的地方,我都可以去开会讲话,你不能随便抓人!”英警长说“我有权抓人”。“你根据什么抓人?”“我认为要抓谁就可以抓谁!”“你有逮捕令吗?”英警长说“我就是逮捕令!”说完就叫一个马来警察进来抓我。这人知道我原是马来亚人民抗日军战士,我一甩手,他也不敢怎么样。这时陂脚的英警长火了,就亲自前来扭住我的手,我跟他对扭。会场一时大乱。陂脚警长抽出左轮手枪,被一旁的华族工人罗德看到,以为警长要开枪杀人,便扑上去抢枪,企图阻止他开枪。英警长即扣动板机打中罗德的腹部,罗德倒在血泊之中。这边我为了不让警察抓走正拼命抱住庙里的顶梁柱不放,警察用警棍像打鼓似地乱打我的头,菩长在背后用力端我的背,我仍未松手。后被警长用左轮枪把往我脑后重蜇一击,我就晕了过去。醒来时巳是血流满面、血染红了我的白上衣和黑短裤。接着瞥察把我拖到会场外准备押往居林。这时工人群众非常气愤,印度工人喊着"Ratam!Ratam!"

(印度语,即血),赤手空拳和军警搏斗。大批工人冲出会场企图抢救我们。我听到英警长命令来福枪队开枪射击,立刻一大批工人倒在地上,我非常痛心,怒上心头,疯狂对着警察大喊:   “你们是法西斯!”吓得抓人的警察一时松开了手,有两个被打伤的华工趁机逃脱掉。我和“三米”及两个印度工人被捕。

这就是英统治当局血腥镇压“都不林”工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平集会、造成震动全马的“罗德惨案”。这次惨案英殖民者当场开枪打死华工罗德,打伤印度籍工人数十人,逮捕了四人。马来亚各大报章连续报道了惨案经过。

事件发生后,全马工人非常愤怒,居林地区各业工人在“五一“节这天,抬着罗德烈士遗体上街游行,向居林瞥察局提出严重抗议。各工会和群众团体对英殖民者的暴行进行声讨和抗议,马来亚总工会联合有关团体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并把调查结果报给国际工联,还想了许多办法搭救我们。在法庭上我举着血衣控诉英军警的罪行。但英匡人为了维持他们的殖民统治,英籍法官亳不掩饰地在法庭上公开对我说:“你是工人的头头,不处罚你,以后就不得了……这样,我被以“非法进入美国橡胶园搞慕动”的罪名判处坐牢18个月,期满后,当局还  以“总督”令继续扣留6个月后驱逐出境。

“罗德惨案”是英统治者反动本质的大暴露,在事实面前,他们口头常说的所谓“自由民主”,哪里还有一点点影子?只不过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反动统治而使用的幌子罢了。正如当年给我辩护的马来亚老律师林清渊先生所说:“政权在英国人手上,你再有道理也没有用”,一语道出问题的实质。

(作者为原省公路运输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