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抽纱进出口公司把工会合法权利纳入集体合同的做法值得借鉴
10月8日,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举行了隆重的集体合同签字仪式。在省外经贸委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领导小组和工委会的关心和指导下,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党、政、工领导不但重视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机制,而且十分注重集体合同的质量,从企业实际出发,经过广泛酝酿、深入协商,签订了行政、工会和职工三方都较满意的集体合同,特别是把工会合法权利列入集体合内容,从法律形式转化为合同形式,具体明确规范下来,使工会组织机构、干部培训、参政议政、经费收缴和开展活动等工作得到有力保漳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其有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六章(员工培训)第三十四条工会干部的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安排,甲方(行政)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支持,以不断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素质。
第七章(其他规定),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尊重和支持工会依法维护员工民主权利、劳动权利和利益,支持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甲方每年依法按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给工会经费。
第三十七条甲方制定重要规章制度,研究决定经营的重大问题及涉及乙方(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及劳动保险等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听取工会和乙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甲方应根据《企业法》、《工会法》和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工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待遇。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李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