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难点问题及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国民经济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势头,就业岗位比较充裕。十多年来,城镇失业率持续稳定在2%左右的水平,基本上实现了充分就业。但是也看到,近年来我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使劳动力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加剧,下岗职工增多。

一、下岗职工基本情况

据统计,目前我省失业、下岗职工共有88.52万人,其中失业职工25.32万人,下岗职工63.2万人。下岗职工有以下几个特点:

1、年龄偏大。年龄在35岁以上的占65.3%,他们在就业竞争中失去了年龄优势。

2、技术水平偏低。无技术职称的占28.2%,他们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岗位竞争的需要。有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有增多的趋势,说明了再就业岗位对职工技能的要求在不断提高。

3、女性居多。下岗女职工占53.6%。

4、下岗时间长。下岗半年以上的占12.6%。由于年龄大、文化低、技术差等原因,他们重新再就业困难重重。

5、生活困难,思想情绪不稳定。大部分下岗职工月基本生活费在200元以下,部分下岗职工甚至连生活费都拿不到。

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难点问题

1、“人往哪里去”难以解决。国有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从整体上看已趋饱和;城镇集体企业近几年发展缓慢,吸纳新增劳动力的潜力不大,其自身冗员负担也很大;私营、外资企业和经济混合型企业发展也不大,且就业容量也有限,乡镇企业主要解决农村劳动力。

2、劳动力市场机制还未形成,影响劳动力特别是下岗职工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合理流动和再就业。(1)市场工资机制未形成,劳动力价格不能如实反映劳动力供求关系和自身价格。劳动力市场化没有充分体现。(2)、与目前下岗职工和失业职工的实际数量相比较,信息传输渠道还不够畅通,少数劳动力市场在经营管理上还应当加以积极引导和规范。(3)、多层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还未形成。目前,劳动力市场主要以劳动部门兴办的为主,不能适应就业形势的要求.社会各界创办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还有待进一步拓宽。(4)、歧视性就业问题值得重视。不少企业一方面动员职工下岗,一方面大量吸纳外来工上岗。用人单位因外来工成本低、包袱轻,而对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没有太大兴趣。

3、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不能有效地对多种用工形式、多元就业结构和较大的失业压力形成有力支撑,已成为制约“再就业工程”实施的瓶颈。一是覆盖面窄。有些没有参加保险统筹的企业,虽然接收了社会上的下岗职工,但不能为这部分职工缴纳保险统筹费,不可避免地带来劳动保险关系的纠纷。二是资金来源窄。有些地方出现入不抵出,甚至关闭社保部门的现象。三是保障给付水平低,无法保障基本生活,职工心理压力大。

4、下岗职工的择业观念和自身素质不适应当前企业破产兼并、减人增效、优化资本结构的新形势。目前,下岗职工普遍存在“三多一少”:女职工多、40岁以上的职工多、文化程度低的多、有技术特长的职工少。这些职工中,有些还没有从过去“统包统配”、“包养终身”的传统思维中转变出来,虽然不满现有的生活水平,却不肯到社会上另找出路,消极地等待政府、企业、社会的救济;有些转岗就业期望值过高,“苦脏累险”的不干,技术要求高的又干不了,依赖和投机心理趋重。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既为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创造了机遇和条件,同时也对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岗职工由于文化水平低、技术水平差等原因,为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带来较大困难。

三、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对策建议

1、发展和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而劳动者素质偏低的国家。面对这一国情,在宏观产业政策上必须把发展和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产业政策的重点之一。从实际情况看,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可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也很难成为主柱型产业。但是却可以为国家解决由于大量劳动力失业、下岗而形成的沉重包袱,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制定宏观产业政策时,发展和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应该成为各级政府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主要工作。

2、要坚持政府、集体、个人相结合,发展个体经济和第三产业。有关资料表明,投入相同的资金,如果在重工业中可提供1个就业机会,在轻工业中就可提供1.4个就业机会,而在第三产业中就可提供2个就业机会。可见在我国目前投资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发展第三产业,鼓励发展个体经济仍将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

3、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发挥劳动力市场的吸纳、吞吐和配置作用,使企业下岗人员出得来,流得动。

(1)、积极培养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体系。各级劳动部门在充分发挥自己职业介绍机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兴办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信息服务,发展和完善多层次的职业介绍网络,推动劳动力供求双方自主用人、自主择业,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2)、强化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的培训机制。劳动力供求矛盾,不仅表现在数量上,而且也反映在质量上,必须发展教育事业,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训练工作,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知识与技能结构。要依托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中学的培训优势,联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逐步形成覆盖范围广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培训网络。要全面推行就业前训练制度和职工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实现劳动者凭证上岗就业。

(3)、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使其逐步走向法制化。

4、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

(1)、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特别对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包括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其参加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多的竞争机会,更大的选择空间。

(2)、要拓宽保险资金来源渠道,加大社会保险费的收缴力度,增强社会保险功能。

(3)、要科学地测定保险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水平。

(4)、要加快社会保险制度配套改革步伐针对目前少数失业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基本生活无保障,失业期间基本医疗难保障的实际情况,当前应重点搞好社会救济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步伐,以保障失业职工医疗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的基本生活。


5、政府部门要转变安置观念,劳动者要转变择业观念。

(1)、就业岗位具有潜在性,就业岗位需要开掘。1988年全国私营企业不过4万多户,现在已超过80万户;1988年全国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不过72万人,现在已超过1000万人。加上个体经济从业人员,现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已有4000多万从业人员。这就说明就业的岗位是客观存在的,个体私营经济在市场的空间中找到了那么多岗位,而国有、集体经济却找不到。这里就有一个在安置和择业问题上思想观念的转变问题。

(2)就业结构具有层次性,要及时进行结构调整,避免将来出现新的就业问题。现在失业、下岗人员以“老三届”、“新五届”为主体。到下世纪初很可能以大学生为主体。由于现有教育结构与社会发展很不适应,社会忽视职业技术教育,必然会出现许多岗位没有人干或干不了,而有些岗位则供大于求。

6、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测、监控,及时掌握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逐步建立失业预测、预警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职工失业状况监测指标体系,定期统计社会失业率、失业者失业时间、不充分就业率(即企业下岗人员比例)、失业者的基本生活状况以及失业者对失业的经济、心理承受能力等。通过建立失业状况监测指标体系,研究确定失业警戒线,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失业预测,预警机制,避免社会震动。

(作者单位:省总工会生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