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的意见

总工发[1999]3号

根据中国工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尉健行同志近期关于加快新经济组织和改制小企业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起来的指示,1999年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要从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出发,继续加大组建工会工作的力度,努力把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 继续加大新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工作的力度

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新经济组织工会的组建任务越来越重。各级工会要本着“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在继续加快新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工作的同时,抓紧改制企业工会组织的重建和巩固,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起来。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建会率和职工的人会率要分别达到企业开业数和有工会组织的职工数的80%。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的建会率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继续坚持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的季度通报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情况。

要摸清底数,搞好规划,落实责任。各地要摸清新经济组织的底数,并建立新经济组织和工会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要对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区别不同情况,制定组建规划,提出具体目标和措施。要继续实现目标管理,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1999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工会的建立;二是改制企业工会的重建和巩固。对那些工作难度较大和问题较大的地方,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查明原因,采取具体措施加以突破。对一些阻挠职工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限期建立工会。对任意撤并、解散工会的改制企业,上级工会应支持企业工会重新恢复和建立起来。针对新经济组织多数小而分散的特点,要加快乡镇、街道工会的建立,并积极采取基层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基层工会的组织形式把基层工会建立起来,要针对新经济组织职工流动性大的特点,探索新的会籍管理办法。

二、 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新经济组织比较集中的当、市,要积极推进新经济组织工会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当前,主要是推动《私营企业工会条例》、《乡镇企业工会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的修订。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的制定。

加快建立协商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切实把在新经济组织推进协商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重点工作来抓。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要达到同期建会数的50%。各级工会在抓进度的同时,要抓好协商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总结和推广工资谈判的典型经验,总结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

积极推动建立由政府劳动部门、工会和企业协会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协商解决劳动关系的重要问题。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及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新经济组织执行《劳动法)、《工会法》以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忽视安全生产,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三、 努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

各级工会要努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当前,重要的是抓好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民主选举制度,切实保证把熟悉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能为职工说话办事的人选到领导班子中来。加强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建立“专兼群”相结合的工会工作队伍。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探索和建立保护基层工会干部的机制,保障他们履行职责的权利。及时做好表彰奖励工作,鼓励更多的人献身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

深入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地同当地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沟通,把“双爱双评”活动在整个新经济组织中广泛深人地开展起来,并坚持下去。省、市工会要统筹规划、加强指导。要定期组织评选表彰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双爱双评”活动的先进企业,评选表彰热爱企业的优秀职工和热爱职工的优秀职工之友。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引导和推动“双爱双评”活动深入健康的发展。

四、 积极推动新经济组织工会领导体制的建立

建立新经济组织工会领导体制,既是巩固发展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成果,更好地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推动整个工会改革和建设,加快新的工会领导体制形成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应把新经济组织工会领导体制的建立摆上议事日程,大胆探索,男于实践,加快新经济组织工会领导体制的形成

各级工会,特别是新经济组织比较集中的省、市、县,要积极推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或专门工作机构的建立。加快开发区、乡镇和街道工会的建设。要针对新经济组织的特点,研究探索既发挥地方、产业工会的积极性,又发挥工会联合会作用的运行机制

新经济组织工会领导体制的建立,要适应新经济组织的特点,有些企业难于承担的任务,要拿到上级工会来承担;要围绕突出维护职能,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机构;要针对一些企业比较小的特点,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基层工会,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起来;要针对基层工会干部多是兼职的情况,探索依靠工会积极分子开展工作并建立保护兼职工会干部的机制;要逐步理顺开发区、乡镇、街道工会和企业工会的关系;要针对工会经费收缴存在的问题,加大依法收缴力度,做到建工会的同时,按规定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