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集体合同检查月活动强化履约监督机制
我市在全面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后,在狠抓签约率的同时,认真加强履约率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集体合同履行的检查监督。从去年开始,我们还把每年的十月份定为全市集体合同制度的检查落实月,并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通过开展检查月活动,使集体合同工作落到实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的做法和体会主要是:
一、问题的提出
我市在深人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中,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市集体合同领导组(即由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市经委组成的三方领导机制)的直接领导,各级党、政、工组织的通力合作下,于1995年第四季度在5家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始搞试点,1996年扩大试点,1997年全面推广,去年,集体合同工作在巩固中提高,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三年多来,全市开展集体合同工作的镇区、系统工委会共47个,占工委会总数的94%;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483家,占应签单位总数的60.8%。覆盖职工人数达到7.08万人。连续三年超额一倍多全面完成了广东省总工会下达的工作目标计划。去年7月,市总工会被评为全国集体合同建制先进单位。
在集体合同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情况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纸上的东西,并不等于现实。通过调查分析,我们发现,随着集体合同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国有、集体企业和新经济组织中推行集体合同制度,虽说大多数集体合同有效地发挥了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而受到了广大职工的欢迎;但部分企业的集体合同,不容忽视存在着“纸上谈兵”、形同虚设的现象。有的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只是为了向上头交差。合同签订后,束之高阁。并无认真运作。结果,集体合同成了一纸空文。这些现象,反映了部分企业对签订集体合同的真正意义认识不足。我们意识到,这些已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集体合同,能否得到切实全面地履行,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利益,关系到集体合同制度能否成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而且对集体合同制度的继续推进产生重要影响。这是集体合同制度生命力之所在,也是工会维护职能的集中体现。因此,在集体合同工作中,我们在抓好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一直强调和认真抓好集体合同履约检查监督机制的建立,以保证集体合同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在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开展定期履约检查的基础上,建立市一级“三方领导机制”更高层次的执法检查制度。去年5月,市政府再次批复了由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市经委有关人员组成的集体合同领导组,建立了“三方领导制”。为了强化对集体合同的检查监督,市总领导在去年6月召开的一年一次的全市集体合同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提出从去年开始,把每年的十月,定为集体合同制度的检查落实月,组织“三方领导机制”开展执法检查。我们是这样考虑的:市总工会是群团组织,是集体合同工作的组织、发动者,但不具司法和执法的权力;市经委是企业的主管领导部门,可以对企业实施集体合同进行监督检查;而市劳动局是劳动行政的执法部门,三位一体联合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义务主体履行义务,是一种较好的形式。同时,考虑到集体合同是一项长期坚持、制度化的工作,一年中,头九个月的时间已过了大部分,签订任务完成情况和履约实施情况如何,在十月份进行一次自下而上系统的检查,正是检验集体合同工作是否落实的适当时机。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到年底前还有两个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全年集体合同工作的落实,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二、主要的做法
1、统一思想,制订检查月活动方案
去年九月初,为了做好我市十月份开展的第一个集体合同检查月活动,由市总工会牵头,会同市劳动局、市经委三方领导组成员,首先对开展集体合同检查月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做法进行研究,明确“三方领导机制”不仅在于抓好集体合同工作的组织发动,更重要的还在于认真抓好履约的检查监督。在统一思想,明确检查月活动的具体做法之后,即由市集体合同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总法律工作部),制订了《集体合同检查月活动方案》,以市总文件下发各镇区、各系统工委会,为十月份开展检查月活动做好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活动方案内容包括: (1)各镇区、各系统工委会自查自检全年下达的集体合同新签和续签任务的完成情况。凡未完成任务的,要求立即采取措施,落实完成任务的时间。同时,全面检查已签集体合同企业的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选择1-2家已签集体合同一年以上的企业进行实施情况的问卷调查; (2)市集体合同领导组组织对部分企业履约情况进行执法抽查,检查日期和受检企业另行通知; (3)各工委会按活动方案要求做好集体合同检查月活动总结,并上报10月至12月完成全年签订集体合同任务时间规划表和已签集体合同企业实施情况调查问卷。
2、各工委会组织下属企业自查自检
《集体合同检查月活动方案》下达后,各镇区、各系统、党、政、工组织高度重视,各工委会对照《方案》要求,普遍召开下属企业工会主席会议,开展自查自检。通过三查,即查全年新签和续签完成情况、查集体合同规范管理情况、查集体合同履行兑现情况,收到了既总结交流,又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效果,特别是通过检查全年集体合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度缓慢或未开展工作的工委会,立即采取措施,按照三到位,即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三落实,即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落实、签订时间落实、分工指导人员落实的要求,迅速行动,很快就扭转了前段集体合同工作抓得不紧、进度缓慢的局面。
3、“三方领导机制”对部分企业执法抽查
在各镇区、各系统开展自查的同时,由市总工会牵头,于10月27日至28日,用两天时间,组织了有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市经委三方人员组成的市集体合同工作领导组成员,以及市总部室负责人、各镇区劳动管理所所长和所在镇区、系统的工委会主席,分成三个检查组分别到我市12个镇区、系统的12家不同类型企业进行抽查,着重检查这些企业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实际效果、监督执行力度、成绩和问题等等。
具体做法是:检查前书面通知受检单位做好准备,先召开有双方协商小组成员参加的总结会,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之后,写出书面汇报材料,由企业行政领导或工会主席到时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分两部分:一是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集体合同签订后有无建立监督检查活动制度?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如何?集体合同各项条款履行情况如何?有那些条款不能履行,原因是什么?履行集体合同中有无发生争议?已发生争议如何处理?二是签订集体合同后的实际效果。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比未签订集体合同前(年度)是否有提高?职工平均收人是否有增加?职工生产积极性有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有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对集体合同的评价如何?职工与企业有无劳动争议发生?如何处理等。检查组采取一听(汇报)、二查(资料)、三问(提问题)、四看(现场)、五总结(成绩和问题)的方法,对受检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用半天时间集中汇报,交流情况,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查找问题。之后将抽查情况书面通报我市有关党政领导和各镇区、系统党委、工委会。
三、收到的效果
1、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加快了集体合同签订进度
据统计,检查月开展前的9月上旬止,由于受企业转制、经济大气候等各种原因影响,全市只有48家企业与职工签订了集体合同,仅完成省总下达全年任务的50.3%,续签集体合同也只有10多家,但开展检查月活动后,由于各镇区、系统工委会和企业各方对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视,因此,从9月中旬至10月上半月,新签集体合同就达到24家,创去年月签集体合同最高纪录。同时,完成集体合同续签工作的企业达到55家。另外还有27家企事业的集体合同草案经市集体合同领导组办公室初审认可。从而迅速改变了全市集体合同工作缓慢滞后的局面。到11月底,全市新签企业已达到118家,超额45.7%提前完成省总下达全年任务。续签企业达到85家。至12月底,全市共有162家企、事业与职工签订了集体合同。其中国有企业32家,集体企业47家,外资企业78家,私营企业5家,连续第三年超额一倍完成省总下达的集体合同新签任务。另外,有97家不同类型企事业续签了新的集体合同,保持了集体合同工作的连续性。
2、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加大了履约检查监督力度
从市集体合同工作领导组抽查的12家企业和各工委会对属下已签集体合同的企业自查,以及对部分企业问卷调查反映,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条款;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均有所提高;职工的平均收人大多数有增加;企业的产量、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也有所提高;企业的劳动争议基本上没有发生或下降;绝大部分管理人员和职工对集体合同的评价是好的。许多厂企的工会组织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企业协商解决,保证集体合同落到实处。特别是对职工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工资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热点问题,进行专门监督检查,做到保重点,攻难点,带动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如市纺织品公司、市糖烟酒总公司和市拖拉机厂等一批厂企,在履行集体合同中,碰到我市当前开展产权制度的新一轮改革,对职工下岗有争议的问题,厂工会按照市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通过与企业行政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妥善做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对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实行岗位分流,内部消化,尽量不推向社会。对确需下岗的职工,则按政策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共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实现再就业。对合同意满,1984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原则上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对1985年以后参加工作,不再续约的职工,则做好思想工作和经济补偿,尽量减少劳动争议。又如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职工代表定期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制度,发现条款不兑现的,立即向行政汇报,及时进行整改兑现,保证了集体合同依法维权的作用,从而维护了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了全市去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目标的实现。
3、抓住外企工会工作难点,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开展
在开展检查月活动中,我们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难点,重点加强了检查监督,认真抓好落实,因而收到较好的效果。如加强职工民主管理,集体合同订明“企业尊重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力,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民主协商等制度”和“每季度最后一周的星期三为企业行政和工会的民主协商日。由企业听取工会和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以及职工工资、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检查集体合同生效后的履行情况”的条款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在工会如何参与协调企业的劳动关系这个问题上,通过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定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委员会的主任,主持职工与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市总又及时举办工会干部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许多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经费收缴难,我们一直坚持企业和工会在集体合同文本上订明“企业每月依法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的条款,使已实行了集体合同制度的外商投资企业初步扭转了过去不交工会经费的局面。通过推行集体合同制度,解决了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许多难点,不但提高了我市工会的社会地位,还有效地提高了工会的整体素质,带动了工会的全面工作。我市开展的第一个集体合同检查月活动,总的来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受到了各方的支持和欢迎。我们准备在今天十月开展的第二个检查月活动中,在抽查企业时,增加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的安排,以更好地听取职工对集体合同实施的意见。同时,对不履行集体合同条款的企业,考虑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督促改正,以维护集体合同法律的严肃性,从机制上落实依法维权。
(执笔:李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