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掀起宣传贯彻《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热潮
《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颁布之后,市总工会和市劳动局领导,对于学习、宣传、贯彻《规定》十分重视,决定联合在全市开展系列活动。市劳动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文,就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规定》,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劳动权益,纠正企业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等问题,向有关单位明确了六项具体要求。2月28日,市人大、劳动局、总工会和社会保障事业局,联合举办全市性宣传贯彻《规定》咨询活动日。有关领导亲自到各咨询点热情接待来访职工群众,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据统计,这次活动,全市共设咨询点8个,接待来访职工群众近5000名,向过路职工群众赠发《规定》和有关宣传资料共25000份,还出动扩音宣传车10辆。使《规定》家喻户晓,扩大社会影响,我们充分发挥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市总工会主席章喜平接受汕头电台热线电话和《特区工报》记者的采访,就《规定》颁布的重要意义,《规定》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和应如何贯彻执行《规定》等问题,解答记者的提问。市劳动局取得汕头电视台的支持,该台连续用8个晚上,在黄金时间播出宣传《规定》的标语口号。我们举办的全市性宣传贯彻《规定》咨询活动日,也得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支持配合,通过他们的及时采访报道,使《规定》进一步引起全社会普遍重视和关注。
(汕头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