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劳动局近日发出通知,规定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50元。

本市作出这一规定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企业工资改革的需要,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企业公平竞争。

最低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劳动定额(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新规定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每人每月不得少于250元。按每月工作25.5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新的工资规定从今年起9月起实行,并由劳动局负责解释。最低工资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统称用人单位)职工。

(市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