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代会代表委员将可参与工会重大问题决策

《工人日报》/ 2018.08.01


7月30日,上海市总工会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义审}义通过了《上海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市总工会委员履行职责的意见(试行)》(下文简称《意见》),就加强代表委员在工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

《意见》提出,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参会权,确保他们参与上海工会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对代表委员向市总工会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市总工会要制定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的具体制度,按规定时限回复。《意见》还规定,代表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向市总工会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