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厂

——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必然选择

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坚持依法治厂,努力完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及自我保护机制是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厂的必要性

1.依法治厂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国营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能否真正搞活,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企业只有依法治厂,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自觉地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工人阶级的政治本色。趴依法治厂是强化企业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需要。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保护机制,使经营活动有章可循并处于受控状态。否则,生产经营计划、生产秩序都不可能保证,效益目标将难以实现。趴依法治厂是保障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需要。国营企业是社会主义的企业,工人阶级是企业的主人,只有充分尊重他们的主人翁地位,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企业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4.依法治厂是理顺企业内部各种关系,减少内耗的需要。企业推行承包制后,经营者的权力扩大了,如何理顺企业内部党政工团各方面,对于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减少内耗十分重要,而理顺关系的基础就是法律。5.依法治厂是企业深化改革的需要。经济体制改革,扩大了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但自主权的正确实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按法律要求进行有计划、有秩序的生产。

二、当前企业中存在的有法不依的主要表现

据有关部门统计,企业有法不依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1.财务管理混乱,控制乏力。一些企业按主观愿望,在报表中搞盈亏平衡,帐外有帐、帐物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物资流失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增多。2.关系不顺,内耗严重。实行承包制后,一些承包人“大权独揽,一意孤行”,党政工团没有处理好关系,常为“中心”、“核心”谁大谁小争论不休,产生严重内耗。3.重大经营决策不经过法律论证,失误率高。目前,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设置法律顾问机构,重大经营决策的随意性、风险性大,失误率高。4.民主管理形同虚设,主人翁地位得不到法律保护,许多职工的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

此外,还可以从其它方面举出一系列有法不依的现象,这些不良行为严重制约了企业活力的增强与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依法治厂的主要措施建议

依法治厂就是要在法律的规定下,建立完善企业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保护机制,使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处于法律的控制之下。具体来讲,当前主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1.依照法律规定,建立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从政治思想、财务、审计、民主管理等各方面依法进行自我控制。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成立法律实施情况评审领导小组,以约束经营者的企业行为。内容包括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有无违法现象;重大经营决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职工代表的提案是否落实等。评审结果经被评审者会签后上报给主管部门。2.依照法律规定,建立完善企业自我激励机制。企业活力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职工的激励效果,企业可根据《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等法规文件,拟订出具体的奖励项目、奖励等级、奖励标准,鼓励职工进行“五小“活动,为企业献计献策。另外,按《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者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在企业中形成一种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气和竞赛热潮,将科学技术真正转化为生产力。3.依照法律规定,建立完善企业自我保护机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纠纷增多,这些都要求企业具有自我保护机制,对各种侵权行为依法提起诉讼。男外,企业在进行重大经营决策时,一定要进行认真的法律论证,增强决策的可靠性、可行性、避免决策失误,将法律真正作为企业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