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来信来访的“透视”

近几年,深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接到和受理的职工来信、来访及电话咨询逐渐增多。仅去年一月至今年五月,就接到来信252封,接待来访310次,分别比1989年至1990年的同期增加9%和14%。

职工投诉信和来访次数增加,如何评估?对252封来信和310次来访的“透视”结果,令人喜忧参半。

喜者有三:

第一,来信和来访增多,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信任。前些年,由于特区职工多数来自农村,对工会组织的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加上社会上一些人对工会的片面宣传,使得不少职工认为工会的作用不过是“打球照像、吹拉弹唱”。近几年,由于工会组织的覆盖面越来越大,工会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职工对工会有了正确认识,知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到工会投诉解决。从我们去年以来收到的来信和接待的投诉、咨询看,多数是属于工会应该负责处理的问题。其中投诉超时加班加点、拖欠工人工资和随意辞退工人的占58%,劳动保护和福利设施差、工伤待遇得不到认真落实的占31%,其余为工资和保险政策咨询、反映单位领导的不法和违纪行为等问题。可喜的是,有一些干部和市民出自于对玫府和工会工作的关心,通过信访渠道对特区建设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等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如今年4月,一名从外省到深圳工作的职工针对特区一些企业用工管理混乱的状况,向市领导和市总工会写信,建议在外来员工集中的工业区成立“打工者之家”,使打工者自己管理自己。

第二,来信和来访增多,使工会能够及时掌握职工的动态,便于参政议政。目前,特区工会的组建率只有30%左右。由于多数企业没有建立工会,因此市总工会无法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来信来访的职工热心反映情况,及时把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反映给市总,为工会参政议政,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线索。如去年上半年,不少退休职工反映生活福利待遇低,活动经费保证不了,迫切要求予以解决。我们通过对58个单位进行调查后,起草了《关于落实退休职工非生产性福利和活动经费的通知》,并由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和市总工会作为联合文件批转到各企业执行。《通知》规定:退休工人与在职职工享受同样项目的非生产性福利;退休工人与退休干部享受同样标准的活动经费,其列支渠道与退休干部的活动经费列支渠道相同。在此基础上,.促成市政府于1991年11月份召开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为全市每个退休职工每年发给三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从而使退休职工生活待遇低和活动经费无保障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第三,来信和来访增多,促进工会办事效率的提高。职工纷纷向工会投诉,从一个侧面也证明,工会是热情为职工排忧解难的,因此,职工有冤屈,愿意找市总。同时,职工群众的热切期望,也促进工会处理来信来访效率的提高。几年来,市总工会从正副主席到权益保障部的全体干部,都积极参与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配合劳动局等单位共同查处,做到对职工的信访,有调查、有处理、有回音。据统计,在去年以来接待的562件次的信访中,由我部直接处理结案的有120件,批转基层工会处理的310件,从而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忧者有四:

第一,职工来信来访增多,反映出目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通过对来信来访的分析看出,对小型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侵犯职工权益的投诉占多数。

第二,为数不少的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有些企业不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有的企业单方撕毁合同,造成工人“跳槽”。因工人流动性大,工厂技术力量不稳定,厂方为控制工人,便对工人增收各种押金,扣押工人的各种证件,限制工人自由。

第三,拖欠工人工资和超时加班加点等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有的企业拖欠工人工资达二、三个月之久,引起工人强烈不和企业违反规定超时加班加点现象严重,尤其是小型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淡季大量辞退工人,旺季大量加班加点。有的企业工人每月加班加点高达110至160小时不等,而且加班工资不按规定兑现,不加班按旷工处理,严重违反了《广东省经济特区劳动条例》。这些问题呼吁了多年,但迟迟得不到解决。

第四,基层工会组织作用不突出,而且多数企业没有建立工会。有的企业领导不支持工会工作,加上工会干部本身素质也不高,使得工会的作用难以发挥。在三资企业,有的工会干部反映:挣的是老板的钱,“泥菩萨过河一一自身都难保,还谈得上发挥什么作用“。据调查,凡投诉较多的企业,多数没有建立工会。看来,进一步加强《工会法》的宣传教育,抓紧基层工会的组建和对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还要花费更大的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