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提出办好外商投资企业的五项措施
日前,珠海市政府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会议,提出办好外商投资企业,维护好劳工合法权益的五项措施:
一、凡未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不得到外地招收劳动力。同时,对未参加珠海市劳动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一定要补办有关劳工保险手续。
二、对临时工原则上实行劳动生产8小时制,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工资要按时发放,不得长时间拖欠工人的工资。
三、要逐步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尤其是女工权益和工人的医疗要保障。
四、完善工厂管理规章制度,企业不得偷税漏税,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凡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外商投资企业,要尽快建立。工会要发挥监督作用,为办好企业服务,为职工服务,为珠海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