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工会的历史与现状
——外国工会的历史与现状系列连载之五
丹麦是个君主立宪制国家。19世纪中叶,受西欧产业革命的影响,建立了铁路、工业和船队。这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从此有了一些工业,因而也产生了工人阶级。早期,工人工资低、劳动条件差,为了互相帮助,就组织了“疾病互助会”,并代表工人与资方交涉有关工人福利问题。1871年秋,第一国际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开会,丹麦建立了工人支部,随即一些行业相继建立了工会组织。一些工会会员发起成立了社会民主党,想通过党来表达工人的愿望。1898年,为了协调各行业工会的步调,并在组织上与党区别开来,丹麦总工会宣告成立。
1899年春,300名细木工与资方产生矛盾,举行罢工,并波及到其他行业;资方以关厂相威胁,共关闭了13个行业拥有3万名工人的工厂,使许多工人失业,这场劳资纠纷持续了4个月。最后,劳资双方坐下诀判,达成“九月协议”,解决了罢工问题,并在劳资关系方面确定了一些准则,以指导劳资关系。其主要内容是承认工会与雇主享有平等地位,不受政府于预。劳资双方由此建立了国家的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定基础。
根据1899年的劳资协议规定,工资指数应同通货膨胀联系起来,但该规定于1983年被由保守党、自由党、社会民主党、基督教民主党组成的联合政府中止了,原打算到1985年1月取消中止,可政府为了控制通货膨胀和减少公共消费资金而采取紧缩措施,致使这一规定直到1987年才重新生效,劳资双方又可以自由缔结工资指数增长的协议了。
丹麦总工会与社会民主党的关系十分密切,在政治上,他们总是采取联合行动,双方互派代表进驻对方的执行委员会;在经济上,丹麦总工会援助社会民主党,1988年4月,丹麦总工会曾宣布用18亿丹麦克朗支持社会民主党,发动一次旨在推翻由保守党、自由党和激进自由党共同组成的联合政府的宣传运动,因为政府的工资政策不尽如人意。根据丹麦现有法律,工会不能用会费在政治上支持任何政党,在1984年和1985年,曾有过几次非正式的罢工,原因就是一些工人反对另一些工人声开丹麦总工会,因为后者拒绝用资金支持社会民主党。
丹麦总工会下属工会32个,拥有143万会员,占丹麦就业人数的50%以上。最大的工会是非熟练工和半熟练工工会,有32万名会员。
丹麦总工会每4年举行一次全国大会,参加大会的有执委会成员、各附属工会组织的执委及各附属工会选出的代表。闭会期间,由350名成员组成的常务委员会是最高权力机构,通常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大会选出的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财务总管、3个秘书以及下属工会组织的16名代表和社会民主党指派的2名成员组成,负责处理丹麦总工会的日常事务。总工会下设劳资关系、经济、财务、社会、劳工法庭、国际、科技、劳动保护等部门。工会会费占工人工资的2.5%。
丹麦总工会主张工会在劳动市场和经济生活中要保障工资收入者的利益,争取产业民主和经济民主,更公平合理地分配社会财富,还主张经济民主,要求给予工人和职员以“共同所有权”和“共同决定权”。为此,要求在50人以上的公、私营单位建立“共同协商委员会,”工人代表可在提高工人福利、改善劳动条件、企业投资、生产管理等方面施加影响。丹麦总工会重视职工教育,认为“教育是就业的钥匙”,主张在10年义务教育后,再对青工进行3年技术教育,对成年人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业训练,更新教育内容以适应新技术的发展需要。
丹麦总工会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反对失业;与社会民主党合作,要求政府对建筑、教育、新的劳动场所进行投资;坚持合理负担,彻底改革税收政策,对低收入者提供社会保障;要求35小时工作周,使工人有更多的业余文娱生活。
在丹麦,另有一个规模较大的工会组织是文职人员和职员协会。该协会于1952年由11个主要的不参加劳工运动的白领雇员工会发起成立,现有会员36万人,其中60%为女性,分属106个工会,主要成员是教师、文职人员、银行职员、地方政府职员、保险业雇员等。
该协会成立一是因为白领雇员的工资增长比不上普通工人的增长速度,二是因为要求政治上保持中立,他们认为丹麦总工会有社会主义倾向。因此丹麦总工会当初认为该协会的成立是不友好的表示,但自1973年起,两者之间还是建立了工作关系。该协会在政治上不依附于任何一个政党。
这两个工会组织都是欧洲工会联合会和北欧工会理事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