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启动
关注候选人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兼并重组等过程中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等贡献
由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日前正式启动。活动将在维护职工权益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会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中评选表彰10名“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此次评选活动与往届相比,进一步提高了参评条件。除规定候选人必须符合“近两年本人或者带领团队办理维护职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在全国范围内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外,还明确提出“特别是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兼并重组等过程中,积极参与处理工资拖欠、经济补偿、社保费欠缴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在推荐方式上,今年成立了各省(区、市)评选领导小组,候选人由各省(区、市)评选领导小组按照评选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也可向当地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自荐,曾获得杰出律师荣誉称号的律师可再次参评。
评选活动进一步强调了公开性,接受社会监督。除采取资格审核、业绩考察和复核考察外,主办方将在全国性报纸和网站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自2006年开始,每两年举办1次,至今已评选出49名杰出律师,其中1人曾两次当选。他们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尽职尽责,为广大职工撑起了权益“保护伞”。据悉,全总将委托杰出律师承担更多公益性法律事务,包括协助工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加劳动法律监督活动等,充分发挥杰出律师的积极作用。(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