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总工会与市中院探索构建 深度合作机制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
针对当前广州市劳动关系领域呈现出矛盾问题叠加、风险隐患增多、压力挑战加大的趋势,经济下行压力等问题给职工权益维护与社会和谐带来的不利影响,广州市总工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探索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度合作机制。
一、树立基于法治考量的合作理念。一是双方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战略目标,针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探索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并予以推行,更好地促进改革发展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工作理论研究,将司法实践、司法理论研究与工会开展产业工会劳动关系研究相对接,从不同的视角对劳动关系态势进行分析研判,以联合发布上一年度《劳动争议处理白皮书》的形式进行梳理,做好下一步合作规划。
二、建立对接业务内容的合作平台。一是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沟通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及时沟通影响社会稳定等重大案件情况。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头督促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建立沟通联系工作制度,区以上人民法院和同级工会借助同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平台,建立紧密的沟通联系制度。二是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会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工会干部和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法院积极协助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升调解水平。
三、健全支撑长效运作的合作保障。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数据共享机制。双方交流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工会向法院通报劳资关系形势分析研判情况,重大及特大群体性劳资纠纷情况,通报职工队伍基本情况;法院向工会通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通报重大劳动争议审裁标准;法院审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工会配合做好职工引导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制度和工会法律援助衔接制度。加强合作,推进在法院立案窗口设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法院委托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诉前和诉中进行调解,在诉后为职工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工会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即时法律援助服务。参与法院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指导下级法院建立涉群体性案件的诉前联调工作体系。三是畅通意见征询反馈渠道。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时及时听取对方意见,共同对典型性、苗头性、普遍性劳动纠纷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密切关注引发劳动争议的热点难点问题,共享相关数据,研究解决办法,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建立工会和法院对困难职工的联合救助制度。对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困难职工,工会及时开展困难帮扶工作,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法院对其案件受理费予以缓交、减交、免交。五是推动多部门形成合力。通过工作经验累积,开展司法实践创新,推动市人大、法制办通过顶层设计,出台有利于构建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工会+法院”沟通联系工作模式为基础,促进建立与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制办等六部门联系会议工作制度。
四、完善矛盾纠纷防范与化解沟通联系机制。一是法院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效率,为工会组织调处劳动关系矛盾提供法律专业指导;工会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为法院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提供协助。二是双方建立健全劳动争议纠纷联动调处机制,依法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建立矛盾化解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及劳动信访案件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建立恶意欠薪案件的沟通联系制度,强化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的预警联动机制。三是建立工会、仲裁、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预警预报制度,及时沟通影响社会稳定等重大案件情况,研究讨论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重大情况和因素,有效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作者单位:广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