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16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冯建华

201634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省总十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省总十三届委员会三次全体会议报告2015年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16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2015年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开展情况

2015年,省总经审会和各级经审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预算法、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查审计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依法审查本级预决算情况。2014年省总本级收入总额完成预算106.29%,其中:拨缴经费收入完成预算110.42%;上级补助收入完成预算96.74%。支出总额完成预算80.53%,其中:对下补助或服务方面支出占总支出61.25%,“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3.92%。上缴经费完成全总下达的任务。审查表明,省总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经费收入稳定增长,支出结构比较合理。2015年,省总全年预算安排科学,略有结余。

(二)对下级单位的审计监督情况。省总经审会及其办公室对省总9个直属企事业单位、11个市总工会、8个省级产业工会和12个厅局、省属(集团)公司工会进行了审计,共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172条。审计表明,总体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资金使用绩效比较明显。同时发现以下主要问题:有的重收入轻管理、重投入轻效益;有的没有按规定编报预算或办理调整手续,预算管理流于形式;有的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使用不及时、手续不完备;有的基建项目等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和审计、内部控制有漏洞;有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理;有的审计意见整改不落实、一些问题长期未得到整改,存在较大隐患等。上述问题,目前大部分已经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按要求整改中。

(三)审查审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推动了对下审计全覆盖,过去“两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的单位,全部实行了“两年或三年审一次、一次审两年或三年”。省总本级共完成审计项目46个,实现了审计对象和年度两个全覆盖。加强对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全总、省总及地方各级总工会配套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及救灾补助、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审计检查力度,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使用情况,在审计报告中专门予以反映。把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纳入省总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对2013年、2014年已完成的76个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四)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下大力气抓了经审组织建设,推动经审会主任专设和专业人员配备,全省近一半的市总工会解决了专职经审会主任的设置问题。召开了县以工会经审会主任培训班暨经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总结先进经验,丰富审计实践成果。组织省总经审委员到南京审计学院学习,全省县以上工会共举办经审干部培训班32期,编印了《工会经审工作文件汇编》,加强对全省经审工作的指导。16个单位被全总经审会授予“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22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工会经审工作优秀干部”。

一年来,工会经审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经审组织和人员配备与《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干部素质和专业水平等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审计理念、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还有待改进;审计意见整改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重视和研究改进。

二、2016年工会经费审查审计主要安排

2016年我省工会经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总十三届三次全委会和全总十六届五次经审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完善审计制度,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全面提升审计能力,更加有效地发挥工会审计预防、揭示、抵御功能。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会经审工作紧迫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审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对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作出了重大部署和安排。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巡视工作条例》赋予了审计工作新的任务。《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对规范和管理工会经费,加大审查审计监督力度作出了新部署。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全总重大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把顶层设计的思想,融入到我省工会经审工作实践中,努力推动各级工会建立一种规则意识,推动重点工作安全高效落实,推动工会经费取之于工、用之于工。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预算审查严肃性。坚持全省工会经审工作“一盘棋”,突出抓好预算审查审计这个“牛鼻子”,从源头上把好“三关”。一是抓预算项目立项审查,把住“进口”关。对事关工会事业发展的重大建设或投资项目,必须认真审查预算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完善项目立项报备审批手续。二是抓预算项目资金安排审查,把控预算“盘子”关。严格控制工会一般性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确保公务用车、会议、公务接待费用、机关出国(境)经费等控制在定额标准以内;工会事业及建设性投资,要控制在投资总额、年度计划之内,确保年度预算收支“总盘子”不突破。三是抓预算支出进度审查,把好“出口”关。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特殊情况需调增调减或变更预算的,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在县以上工会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绩效考核制度,使审查审计从一般的审查审计转移到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绩效性上来,确保有更多的经费用在工会重点工作,用在基层工会,用在为会员职工服务等方面。省总经审办将出台《工会重大项目资金审查审计暂行办法》,并在工会经费收支总量较大、有条件的地方工会先行试点,逐步全面推开。

(三)突出重点审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性。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突出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对工会资金、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要推动审计对象和时间跨度实现双覆盖。要将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监督寓于日常审计监督之中,做到逢审必查,并在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中予以专项反映,确保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常态化。要把专项资金审计延伸到末端,把触角延伸到县(区)、镇、街道总工会直至基层工会,确保专款专用。

(四)推动整改落实,提高经审工作权威性。建立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审计约谈制度,强化审计意见整改跟踪问责。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审查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本单位评先考评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发挥审计成果在加强干部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省总经审会将对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适时组成督导检查组开展互查,促进整改意见落实。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经审干部专业性。职业化是建设高素质经审队伍、全面提升审计能力的基础。要继续加强经审组织建设,抓住工会改革契机,推动解决市县经审干部配备。要推动基层工会经审会建设。要创新审计技术方法,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广东工会经审数字化审计工作平台。要加强对经审干部的法律政策、业务知识、审计技能、廉政纪律等方面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经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的一年,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要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为我省工运事业改革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