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相结合 实现双维护建和谐

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于2001年从茂名石化公司改制分流出来,成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治理结构的民营股份制企业。现下辖18个分(子)公司,在册职工3700人。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高分子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兼营工业气体、工程建设、仓储货运、油品中转、储油罐机械清洗、海上防污等业务。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从一个劳务贸易业务为主的企业,逐步发展成为一家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化工生产经营于一体,拥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跻身中国化工企业竞争力100强、中国化工500强和广东省民营企业100强企业,先后被评为国家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广东省A级纳税人和茂名市守法纳税大户等荣誉称号,近年来一直处于茂名市地方企业纳税前列,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众和公司在推进企业集体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坚持以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注重做到“法、理、情”三者有机结合,较好地维护了职工与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劳动关系和谐与企业的稳定发展。我们在实践中有如下体会:

一、实行企业集体合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建立依法治企的工作机制。遵守法律,依法经营,这是对我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实施企业集体合同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是我们要严格遵守和自觉落实的,也是我们规范企业和职工双方行为、维护企业良好的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一直以来,我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推进依法治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相关管理制度。我们在依法依规相继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薪酬分配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于2007年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状况,在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帮助下,通过企业方与职工代表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了众和公司内部共16章、23条内容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经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形成了劳资双方共同遵守的公司内部管理“小宪法”,既对企业管理行为予以规范约束和提供法规性保障,又对职工合法权利和应尽职责进行了明确约定,既对职工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约定,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待遇依法得到落实,又对职工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和岗位职责等作出明确的要求,有利于保证企业管理上的政令执行。每年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到2013年,我们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企业方与职工代表方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对企业的劳动工资管理中关于工资结构、考核标准、支付方式等进一步细化。使职工的诉求和企业的要求,都可以通过集体合同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为落实国家法规要求、规范企业和职工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规制度约束和保障。我们在对集体合同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实施集体合同并不是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而是在规范了企业管理行为的同时,提高了企业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权威性;也不是无条件地持续提高职工待遇、满足职工要求,而是双方约定要结合企业的经营效益状况,在听取职工的合法合理诉求和协商职工待遇方面,必须根据企业的经营效益状况和发展需要,提出工资增长或者不增长,通过协商以达成统一共识,达到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维护企业经营秩序和持续发展的“双向”维护目的,从而增强了我们深入贯彻落实集体合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实行企业集体合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完善企业内部理性沟通渠道。我们在法规制度框架下,建立依法办事、以理服人的业务流程,畅通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工会组织及职工代表沟通协商渠道,让职工诉求有渠道、维权凭依据、办事讲程序。我们以签订集体合同在明确企业与职工的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沟通机制,并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重大改革的方案和措施,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焦点、热点问题等进行及时通报和公开;对企业管理制度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按集体合同的细则要求,都要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和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职工生活福利、职工提案和集体合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建立了职工代表意见建议答复和职工代表提案落实等制度,让职工诉求有渠道、问题处理有反馈、意见建议有回复。但在这样的制度平台上,不是对职工所有诉求和期盼都无条件地满足,而是依规办事、讲求实际、以理服人,对有法规政策依据、符合企业实际的合理诉求,我们尽力给予解决,对没有法规政策依据和企业现有条件无法满足的,企业及时向职工做好政策法规和经营效益形势的解释说明,作为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也积极配合做好职工的思想引导工作,理顺职工情绪,得到了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了职工队伍和企业的和谐稳定。

三、实行企业集体合同规范化管理,也要体现企业对职工的人文关怀。追求效益最大化和科学持续发展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和目标。在推行集体合同实施过程中,我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对职工队伍的管理,既注重刚性约束又要结合柔性关怀,在用“法”来约束行为、用“理”来规范程序的同时,注重用“情”来凝聚人心。我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靠职工办企业”、“企业和职工是命运共同体”等理念,我们在企业集体合同的内容上,也要注重着力提升职工在政治上的主人感、工作上的成就感、生活上的满意感、精神上的丰足感和人际关系上的和谐感,用心用情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每年也要尽可能投入资金用于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确保职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同时通过企业工会组织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建立起对困难职工的帮困救助管理办法和两级帮扶救助体系,以企业投入一点、工会支持一点、职工捐助一点的办法筹集困难帮扶基金,以“主题探访”、“结对帮扶”等形式,对生病住院和特殊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和帮扶救助,做到“四不让”(不让一个职工因病致贫,不让一名职工子女因贫失学,不让一个职工因改革没有岗位,不让一户职工家庭生活贫困)。同时,我们还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积极实施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帮扶工作,既缓解困难职工家庭经济压力,又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公司对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尽心尽力的关心帮助,也换来了职工对企业的归宿感和凝聚力,体现“人文众和”的企业理念。在近年来众和公司遇到经济低迷、经营困难的形势下,公司全体职工上下一心,共度时艰,保证了企业经营的稳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形成了企业关心职工、职工维护企业的良好局面。

众和公司在推行集体合同实践中,坚持做到把“法、理、情”三者结合起来,在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开展实践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有的是条件限制,有的是历史问题,在现有条件下一时难以得到妥善解决,需要在企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我们还要结合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今年1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在新形势下,进一步细化完善众和公司内部集体合同内容,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工会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制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实更好,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执笔:于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