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办工作要点

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总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经审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审查审计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经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中更好地发挥经审组织的“免疫系统”功能和保驾护航作用。

一、继续抓好重点工作考核

2014年,省总工会首次将工会经审工作纳入了省总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赋予重要权重,并采取了强有力的考核奖励措施,全省经审工作在经审会主任专职配备和机构人员配备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本年度将完善细化考核办法和标准,继续花大力气抓好此项工作,同时要求全省各市、县级工会在对下考核时必须把工会经审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内容,以扩大考核的影响力和效果。

二、全面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全总对经审工作的要求,是推动工会经审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手段。本年度,将继续按全总要求和《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对下考核,同时,将出台简单、实用的省级产业、厅局、集团公司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提升省级产业、厅局、集团公司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针对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这一薄弱环节,还将出台规范性文件,适时召开现场会集中力量研究加强改进措施。

三、强化经审组织建设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工会经审会主任应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并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地(市)级以上工会经审会主任应当专职配备。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经审办一般不得少于2名专业干部;经费管理总量较多的县级工会经审办应当配备专业干部。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机关工会联合会和镇(街道)总工会,要配备与经费和资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经审工作人员。本年度,将突出抓好经审组织建设,努力解决无人办事、无钱办事、无地方办公的问题。在省总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将抓住各地换届的机会,推动经审会主任专设及机构和人员配备问题的逐步解决。根据主席办公会议决定,将继续执行有关的奖励措施,县级工会做得好的也将给予一定奖励。

今年是全国基层工会建设落实年,各级工会要抓住契机,切实推动基层工会经审会建设,做到经审会主任人选征求上级经审会的意见,工会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确保基层工会与基层工会经审会的同时建立。努力实现凡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都有工会经审组织。

四、着力推动工会经费项目预算审查审计监督

为充分发挥工会审计的“审、帮、促”作用,促进各级工会把更多的经费用在职工身上,建立预算科学、支出合理、公开透明、监督到位的工会预算制度。本年度,将着手研究制定《工会经费项目预算审查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促进工会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凡是工会重点工作和惠及广大会员职工的预算项目支出都是审查审计监督的重点。凡是投资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都要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各市总经审会要根据本级工会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项目计划,有重点地逐步开展项目预算绩效审计工作。

五、高度重视专项资金审计监督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全总、省总及地方各级总工会配套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及救灾补助、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必定会成为国家审计监督的重点。各级工会对这些重要资金必须密切关注,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本年度,将继续把专项资金审计作为重点并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开展随机审计。在对下审计时,所有专项资金都是审计重点检查的范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将在审计报告中专门予以反映。

六、加大对下审计监督力度

审计监督无特区、无禁区,哪里有工会经费“收、管、用”,哪里就有审计监督。要推动对下审计全覆盖,过去“两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的单位,本年度将全部改为“两年或三年审一次、一次审两年或三年”,实行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对市、产业和集团公司工会审计的同时,将随机抽查若干县(区)工会或更下一级工会。各市总经审会要加大对县市(区)、镇(街道)总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审计监督,不断扩大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切实加强基本建设审计监督

本年度,省总有“职工之家”、南华工商学院、干部学校、工人医院和黄埔卫校等一大批基建项目。省总经审会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信誉、有资质、有水平的中介公司,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这些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各县以上地方工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本级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的审计工作。

八、严格执行中央、全总和省总的各项规定

各级工会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及全总、省总补充通知精神,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促进工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维权、帮扶和服务职工群众资金的监督力度,严格控制行政费用,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促使工会经费支出结构更趋合理。本年度,将继续把“三公经费”列入审计范围并在报告中反映,同时将重点加强对会议费、各类培训经费的审计监督。

九、继续加强经审干部培训工作

省总经审会将继续通过“两班一学”的方式加强经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年度,将继续举办经审委员培训班、主审培训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经审委员去有关院校进行短期培训或聘请省审计厅有关领导和专家教授为经审业务骨干亲自辅导、授课。同时将加强对下指导,采取措施,鼓励经审干部通过自学等方式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努力提高经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十、狠抓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已纳入省总经审工作年度考核内容,省总将对近两年已审计的项目逐个督促检查。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审计意见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意见整改的责任主体,各有关单位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是审计意见整改的直接责任人,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经审会办公室对本单位审计意见的整改负有督促检查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回访督办制度,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二次审查;要探索谈话提醒制度,时机成熟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实施点名通报制度;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意见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梳理,明确整改要求和责任,建章立制,防止反复。要通过这些措施,强化审计效果,提高审计的权威性,切实推动审计意见整改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