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年来,潮州市总工会积极履行职能,预防化解劳资纠纷,把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作为最核心工作抓紧抓好,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坚持“三个到位”,确保工作强力推进

潮州市总工会把预防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列为及其重要的工作,主动积极向市委汇报,加强工会系统的组织领导,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做好横向沟通交流,确保工作不拖不等不靠,顺利推进。

一是市委重视到位。中共潮州市委高度重视并支持工会工作,市委书记许光经常过问工会工作,每年都主持召开多次预防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会议,推进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机制,一线参与调处矛盾纠纷,还在潮州市建筑行业倡导“收取欠薪保证金预防劳资纠纷”的做法。

二是工会组织领导到位。潮州市总工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相关部室负责人定期向其分管领导汇报劳资纠纷处置的有关工作情况,从面上排查、源头介入、调处化解等各方面作详细汇报;进一步完善职工群体性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县区总工会、工委会和基层工会密切关注并收集职工队伍和谐稳定的动态消息,及时向市总工会汇报。

三是部门沟通到位。潮州市总工会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宣传部、人社局、信访局、司法局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收集职工群体性事件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判断,迅速采取措施,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健全“四项制度”,确保矛盾源头化解

劳资纠纷事件的产生并不是必然,往往有一个过程。只要把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个关键点,健全各项制度,在任何时候都重视职工合法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能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就不会导致劳资纠纷事件发生,也就能够确保职工队伍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因此,潮州市总工会不断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力争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两个普遍”制度,筑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潮州市总工会把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和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这两项基础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通过突出“以党建带工建”、“规范化建设”、“强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建”和“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等四个“抓手”,花大力气抓好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和异地务工人员、劳务派遣工的入会工作,让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让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至目前为止,全市非公企业建会率达到85.46%,异地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到60%,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了85%,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职工利益诉求表达制度,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工作经验告诉我们:职工群众有困难,如果有地方可以倾诉,有人可以帮忙处理,往往就不会发展成矛盾纠纷甚至是群体性事件。因此,潮州市总工会认真做好职工信访工作。利用“12351”职工热线等渠道,安排机关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来访职工,为职工搭建了诉求平台,畅通诉求渠道,确保了职工诉求长效机制的有效运作,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健全预警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矛盾发生。潮州市总工会先后制订妥善处置部分企业员工要求加薪停工事件的办法和应对职工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各级工会切实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处理等机制建设,进一步做好工会信息、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及时收集职工群体性事件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积极配合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加强对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预防、预报和应急处理,努力做到事前维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抓排查、抓调研、抓检查、抓处置等措施,处理好包括拖欠工资、超时加班、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涉及职工劳动权益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问题。在职工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处置,并把集体协商谈判作为处置的基本手段,努力防止事态扩大化,取得了良好成效。20124月,潮州市总工会引导职工采取了集体协商谈判这一途径顺利解决宏兴集团公司职工集体上访案件;2013年春节前,由于舆情收集及时,及早介入,才能及时化解韩江医院欠薪事件。

四是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了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进一步规范调解组织及其工作制度,通过各项调解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推动企业和谐,达到了企业与职工“双赢”的目的。

三、打造“三个品牌”,确保服务职工水平提升

潮州市总工会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服务职工群众紧密联系起来,从生活上、思想上、学习上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尽量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从实际工作成效看来,这也有利于减少劳资纠纷,有利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一是打造“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品牌。自2010年成立“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以来,潮州市总工会每年都开展多场“律师送法律进企业”的活动,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为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者、广大职工,特别是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通过这些活动,教育和引导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理性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期将实施“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定期接受职工咨询”的新举措,将为职工提供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律服务。

二是打造“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品牌。潮州市总工会于2012年成功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成立潮州市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进一步强化了工会的社会服务功能,团结、联系、吸纳更多社会组织共同为职工服务。随后,潮州市总工会以联合会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工服务活动:组织一批工会干部参加“员工心理援助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培训班”,纾解职工工作压力,帮助职工树立“阳光生活  快乐工作”的理念;每年都免费培训下岗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向全市1600多名环卫工人赠送总保额达1600万元、价值12.8万元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将有效地减轻职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的医疗负担,缓解职工“看病难”问题。在潮州市总工会的引导下,部分企业工会也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如长城集团、市帘艺总厂都设置了异地务工人员夫妻房,建立了职工子女教育中心,松发公司在寒暑假为来潮探亲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解决居住、学习和管理问题。种种这些创新服务职工的举措,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创造了成功的经验。

三是打造“工会扶贫济困”品牌。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机制健全、运作有效的服务网络,积极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长期性帮扶活动,进一步健全帮扶机制。据统计,全市各级工会每年用于职工,包括异地务工人员的帮扶资金达1000万元。通过帮扶困难职工,改善职工群众的生活,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