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广东省总工会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1月12日 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杨敏同志代表广东省总工会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在过去的五年里,全省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认真履行经审监督职责,进一步优化经审工作环境,积极推进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和规范经审工作制度体系,完善全省工会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和组织网络,提升经审队伍人员素质,突出重点难点,大力促进工会经费、资产管理和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会同意经审工作报告依据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对今后五年工会经审工作的建议。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继续抓好工会经审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经审制度建设,完善经审组织网络,加大审查审计力度,提高审查审计质量,促进监督制约机制的不断完善,促进工会经费的依法收缴和科学管理,促进工会资产管理和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促进工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工会服务,为工会重点工作服务,为促进工会组织和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