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督促机关干部“走下去”
下基层时间要保证2个月以上
青海省总工会把机关干部下基层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基层工作活力的重要措施,要求省总机关干部要自觉眼往基层看、腿往基层迈、劲往基层使,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日前,省总机关今年首批轮流下派干部已分别到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5个区、县总工会开展工作。
青海省总工会于3月份制定了《青海省总工会机关干部轮流下基层工作制度》,对省总机关干部轮流下基层的任务、地区和要求做出具体部署,明确规定下基层的干部以省总机关干部为主,要求省总机关干部“每年分三批下基层,每批不少于5人,每人下基层时间要保证2个月以上”。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结束后,一律由基层接受单位做出鉴定,作为机关干部年终考核、职务晋升、基层锻炼和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依据。
青海省总还规定,省总机关干部下派到地方县级工会或企事业单位后,接受所在单位和省总双重领导;下派干部要自觉服从基层单位的工作安排,主动接受任务,虚心请教,甘当学生,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青海省总第一批轮流下基层的5名机关干部,是从办公室、组织部、民管部、女工部和保障部抽调的。(蒙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