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部工作计划
2009年,工会法律工作要继续以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重点,紧紧围绕省总中心工作大局,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为建设“和谐广东”、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以“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为主题,开展“共同约定行动”
工会维权工作要围绕大局,根据全总、省总有关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促进社会和谐。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共谋发展,更好地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贡献。
二、围绕省总为职工办10件实事的决定,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
加快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进展,通过深入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向社会律师购买法律服务等措施,向企业宣讲法律,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引导农民工理性依法维权。省总工会将联合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开展广东省首届“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以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以预防和调解为主,加强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
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劳动争议处理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过建立健全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实调解人员,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市、县(市、区)总工会要积极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选派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的工会干部兼任仲裁员。明年省总将举办一至两期劳动争议处理培训班,培训劳动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省总还将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研究探讨建立法院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制度,由法院委托工会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以源头维护为起点,不断提高立法参与水平
今年省总工会参与立法的重点,一是抓紧推动《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在上半年审议通过,二是抓紧修订《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三是对制定集体谈判地方性法规进行可行性分析、调研,四是配合全总推进《社会保险法》和《工会法》配套法规的制定。
五、以增强政治敏锐性为着力点,不断加强防范抵御敌对势力渗透工作
面对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各级工会要高度警惕,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要密切关注职工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协助党政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民间劳工维权组织及其活动进行必要的规范,纳入管控范围之内。
六、以贯彻实施“三法”为契机,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五五”普法工作要继续以贯彻实施“三法”为契机,针对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深入开展宣传,推动用人单位、广大职工群众准确理解和自觉遵守以“三法”为主的各项劳动法律法规。要继续在职工中深入开展以“送法上门”为主的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贯彻实施“三法”,努力实现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法律素质的目标。
七、以《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为重点,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多层次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以《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为重点,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的用人单位,要按《广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规定签发《劳动法律监督书》,纠正违法行为;对典型的恶劣的侵权案件,要坚决会同政府部门查处、爆光,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八、以提高登记率为目标,加强工会法人登记工作
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和管理工作,是依法建会、依法治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确保达到全总要求的登记率。
九、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为手段,加强信访和热线电话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全国工会实施〈信访条例〉办法》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信访事项办理制度、报告制度、建立预警制度和督查工作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改进作风,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建设,努力推动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要进一步规范“12351”职工热线电话制度,做到热线电话从接听、记录、报告、答复,到转办、协调、督查、结案,都有一套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分析研究,定期综合分析信访和热线电话反映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向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政府汇报。
十、以劳动关系研究会为依托,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依托劳动关系研究会专家学者的力量,开展当前经济形势下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广东省应对劳动争议案件新办法等课题调研,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