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意见》为新冠患者就业撑腰 舆论点赞同时仍存顾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十条具体措施。《意见》强调,要准确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其中,《意见》第四条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出: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舆论在点赞《意见》维护涉疫劳动者的权益的同时,也有声音认为实操中《意见》的保护力度还不够。
涉疫情劳动权益需要综合性保护
●媒体观点
《信息时报》:调节劳动关系不完全是维护法规底线,更主要还是妥善协调劳资双方的利益,涉疫情劳动权益保护也要立足于此,需要前置的综合保护。其一,既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维护涉疫情劳动权益,应将支持企业防疫、为企业减负、扶持和稳定就业等结合起来,让政府、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其二,细化涉疫情劳动用人的常态管理,协调好劳动用人秩序。
●网友观点
@航海的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91-老赖:强扭的瓜不甜!协商赔偿,好聚好散!
疫情下人人平等,保护别人就是保护自己
●媒体观点
《北京晚报》:不仅仅是保障就业,社会各界都应该对新冠肺炎患者给予最大的关怀和照顾。他们只是不幸感染了病毒的那个人,在疫情肆虐的那段时间,谁又能拍胸脯保证自己不会有感染风险呢?爱护他们,就是爱护可能会不幸生病的自己。更何况,社会正在恢复元气,复工复产正在快速推进,无论做生意,还是打工,都需要对劳资双方给予法律上的保障。疫情还未结束,有些地方难免还会有个别病例爆出。不仅要对痊愈的新冠患者一视同仁,即便同事工友成为新的确诊病例,也不能加以任何歧视。对企业来说,不歧视新冠肺炎患者,不妨先从不辞退做起。
●网友观点
@医美吖-:很多时候都是逼你主动辞职的。
@绵羊 Shota:有些企业随意解雇湖北人。
最高法意见为新冠患者就业撑腰
●媒体观点
澎湃新闻:这个《意见》出台,很必要,也很及时。秉持立法初衷,对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等诉求,明确表达不予支持的态度。这有利于避免劳动法规被滥用,进而危害劳动关系,也有利于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大局稳定。
●网友观点
@红茶不要冰:想开除你,理由各种各样,根本不需要新冠肺炎这个理由。
@huatiandasheng:不支持?应该严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