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后如何开展审查审计工作
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是工会经费收缴方式和手段的一次重大变革,同时也给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工会经审工作要如何应对才能适应新的变化了的情况?为此,省总经审会特别委托韶关市总经审会从本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后如何开展审查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和探讨。
一、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的基本情况
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虽然在全国不少地方早已实行,但在韶关还是个新生事物。2009年6月12日,经韶关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总工会、市地税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韶关市工会经费收缴暂行办法》,从而在全市全面拉开了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的序幕。由于在推行代收时正处于金融危机影响较深的时期,为此,韶关市总在充分分析客观现实和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注重把握好依法收缴工会经费与工会组织更好地服务韶关大局、服务企业发展的关系,明确了“稳字当头重在建制”的指导思想,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赢得了各界对代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代收工作的平稳推进。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代收工作进展顺利。不仅代收机制在全市基本建立起来了,而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各缴费单位依法缴费意识不断增强,主动缴费的多了,少缴欠缴的少了,工会经费收缴“面”扩展了,“量”增加了。2010年,全市缴费单位1145家,与去年比增加582家,增长103%,其中市本级缴费单位295家,与去年比增加191家,增长189%;全市经费收缴总量与去年比增长9.5%,其中市本级增长9%,各县(市、区)增幅均在100%以上。二是带动工会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推行税务代收后,全会全员抓经费的局面有了较大改变,市总工会及各县(市、区)总工会从繁重的经费收缴工作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服务大局、服务职工上来,工会组织进一步凸显在韶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情况
随着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的实行,对经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韶关市总经审会围绕着力构建和完善“地税主抓依法收缴、工会主抓经费管理”的工作格局,大力推动工会经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他们组织人员深入到全市各县(市、区),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表、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就全市经审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调研。
(一)工会经审组织建设的基本状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工会统计报表显示,韶关市有工会经审组织2286个,均能按照全总、省总的要求,在工会换届选举时,坚持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经审会委员经民主选举产生,同时吸收了税务、审计、统计等职能部门精通业务的同志和基层工会分管财务的领导为市总经审委员。
1、市总工会经审组织建设状况。市总有工会委员35人,工会经审委员9人,工会经审委员占工会委员比例26%。在市总工会经审委员中,有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6人,占66.6%,具有中级职称的3人,占33.3%。
2、县级工会经审组织建设状况。经审会主任由县级工会副职配备,县(市、区)工会经审组织10个,工会经审委员50人,具有初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11人。占52%。
3、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状况。基层工会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经审机构和人员配备较为正常,但占基层单位比例越来越大的非公企业,还有相当部分没有成立经审机构,或者挂牌成立,但是人员和制度等方面仍很欠缺。
(二)工会经审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
当前,韶关市工会经审组织把加强制度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工会经审工作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建立起以审计为基础的审查监督制约机制,使工会经审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近年来,韶关市总经审会及时转发全总、省总经审会的各项审查审计监督制度以外,并结合我市工会经审工作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韶关市工会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韶关市总工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韶关市工会经费计拨上解审查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标准》等10多项规章制度。各县(市、区)经审会也根据各单位的实际,制定了相关的实施办法、考核细则及加强经审工作的制度和意见,推动了各级工会经审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提升了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
(三)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的基本情况
韶关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运用审计这一经济监督的有效手段,把对工会经费收、管、用和财产管理的民主监督和专业审计监督结合起来,积极加大审计力度,强化监督职能。一是开展对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审计,使经审会对本级经费的审查监督建立在科学审计基础之上。二是大力拓展实务审计范围,把经审监督向全方位工会经济监督推进。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共查出漏、欠拨工会经费273万元,补交入库115.5万元;送审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金额451.8万元;核减金额139.6万元。根据审查审计情况,针对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和工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查审计意见、建议253条。大部分意见和建议落实了整改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工会经费的依法收缴和科学管理,规范了工会经济活动,促进了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工会财务、资产监管工作的改进,促进了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
三、工会经费实现地税代收后经审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审计工作实践,大家清醒认识到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后,当前经审工作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后,工会经审组织“审、帮、促”的对象发生了变化,经费收缴工作由工会财务部门转变为地税部门,因此产生了工会经费审计工作可以“代收代监督”无须工会经审的模糊认识。同时,工会经费实行新的收缴机制后,对工会经费审计的疑虑较多,工会干部怕影响和地税部门的关系,税务干部认为是工会对他们不信任,企事业单位认为代收后再审是多此一举。
(二)基层经审组织薄弱。少数基层工会领导和特别是非公企业领导对经审工作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在配备工会经审干部时,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没有严格按《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办事,甚至认为经审工作可有可无,没有专项经费,造成基层经审组织薄弱,开展经审工作乏力。与此同时,有些基层工会,特别是一些职工人数少、工会经费少的非公企业工会,工会经费由行政财务管理,没有设立工会经费账户;有的企业搞瞒报、虚报、少报职工人数,少缴工会经费;有的企业则认为是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缴纳工会经费只能给企业增加负担,干脆拒缴,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工会经费的正常征收,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经审队伍素质不高。当前,基层工会经审干部绝大多数是身兼数职,精力分散,业务素质不高,各项工作任务繁重,难以专注经审工作。在调查的8个县级总工会经审人员中、只有1个县是专职人员,其他县的7人均为兼职,而且大部分人员没有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职称,缺乏经审专业知识,造成工作人员开展经审工作底气不足,难以对经审工作拓面延伸,难以确保审计的质量,使经费审查的监督职能难以正常发挥。
(四)落实整改参差不齐。一些基层工会审查审计程序不够规范完善,对审计结论意见的整改落实力度不够,这些问题都制约了审计监督、服务职能的全面履行和发挥。主要体现在:预算管理方面,一些基层工会存在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项目不够细化,有的甚至连基本的预算都没有,开支随意性大,超预算执行,不按规定办理调整预算追加手续等问题。会计基础方面,会计科目使用、账务处理不够规范,专用资金设置未能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有一定的随意性。资产管理方面,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完善,有的单位固定资产不设总账、明细账或长期不盘存以至账表不符,账实不符;新增的固定资产不入账,报废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清理、核减等。
四、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后,解决经审工作所面临的问题的对策
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是新时期产生的新的经费收缴模式,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强化经审监督作用,促进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和完整,是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的必然要求。因此,探索代收后的工会经费审计模式,切实加强经费审计监督工作,已是迫在眉睫。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时期的需要,不断去探索、发现、解决问题,使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后的工会经审工作更加合理、更加完善。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宣传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觉地大力宣传《工会法》和工会经费审计的政策法规,宣传重点是工会和地税部门对工会经费实行审查审计的依据、程序和方法,以及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后的审查审计监督既是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需要,也是强化工会经费收缴手段,规范收缴机制,减少工会经费流失,保障工会利益的有益探索。通过宣传发动,提高认识,明确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后的经审工作的意义、目的、作用,动员广大缴费单位支持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的经审工作,形成自觉接受经审会审查审计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经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工会组织和地税部门对工会经费的审计工作思想统一、认识一致是搞好实行税务代收后经审工作的前提。一是要解决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后该不该审的问题。为保证国家财经法规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工会经费使用方向的正确,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征后,工会经费必须要审。我们要主动适应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后形势变化的需要,强化经审监督作用,促进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和完整。二是要解决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后能不能审的问题。根据全总、省总对工会经费审计的新要求,明确职责,认真协调好各方关系,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后,不但要审,而且,一定要审到位。三是解决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后是否审得好的问题。针对缴费企业存在抵触情绪和税务干部思想产生模糊认识的现状,我们要正确分析利弊,客观看待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人力优势、经验优势、手段优势等有利条件,正确分析工会各级经审组织的审计能力、审计经验以及依法独立审计的优势,真正解决缴费单位的抵触情绪和税务干部的模糊认识问题。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新机制,给经审监督提供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工会经费的审查、审计方式必须创新,在新的工会经费收缴机制下,工会和税务必须立体联动,建立经审新机制,才能保证工会经费的审计顺利进行。根据《工会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工会经审会是经审工作的管理主体,管理包括监督对象的确定、滞纳金的收取及其他等方面。地税部门是受托代为收缴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有一定的优势。因此,要处理好地税部门与工会组织、缴费单位的关系,增强做好经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理顺工会、税务、缴费单位三方关系,充分发挥工会审计和税务稽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协调,有效整合资源,拓展工作范围,强化工作手段。要严格按照全总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操作规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方面的有关要求,求同存异,依法规范,切实把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后的经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四)增强监督指导,规范对下审计。在目前自上而下的经审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经审工作的开展还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加强对经审组织的指导、服务、督查与协调显得尤为重要。要坚持“应审必审”,即本级工会“当年必审,下审一级,上审一年”。事实表明,县(区)工会直至基层工会很多经审工作问题的解决,都是在上级经审组织的检查、指导、督促、过问下才得以顺利进行。通过加强指导和服务,充了解下情,努力使有关经审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既是上级经审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帮助下级工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此外,从韶关的实际情况来看,无法要求每个基层工会都有完善的经审制度,只能在完善下审制度的同时进行分类管理。对于规模较大、有独立帐户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经审组织应该参照全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要求,每年安排一次审计,要求被审计单位完善经审制度,不断提升工会经费管理水平。对于大量规模小、经费少又没有独立帐户的基层工会,要本着注重实用、便于操作的出发点,创新完善经审工作台账的方式,要求各基层工会按时填报经审工作情况,上级经审组织再安排人员进行抽查。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审、帮、促”和引入全面风险管理审计的理念,加强对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的督查力度,切实提高经审工作的实效性,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服务。
(五)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经审组织建设和经审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做好经审工作、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组织保证。首先要切实加强经审组织建设,特别是要加强非公企业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未成立工会经审组织应尽快组建,同时,对代收工作中缴交筹备金的单位,要在敦促指导成立工会的同时,建立健全经审工作机构,夯实经审组织网络基础。其次要把经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为经审干部的成长多方争取、创造条件,特别是要加强工会专兼职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新出台的财经政策法规、财务制度和审计业务知识,学习经审工作操作规程,提高经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在干部配备及落实待遇等方面力求取得新突破。
(六)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工作创新。如何做好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后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经审工作面临的新的重要课题。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在创新中规范、在规范中创新,工会经审工作才能充满活力、蓬勃发展。工会经审干部必须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积极投身创新实践,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会经审工作。只要不违背工会工作和经审工作的基本原则,只要有利于工会资产监督工作的落实,有利于发挥经审组织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工会全局工作的开展,都可以积极实践,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只有这样,才能使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从形式内容和方法上更加适应新的形势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