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资协商工作大格局机制

在山东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来自工会界别的省政协委员王星海向大会递交《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的提案,呼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工会力推、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大格局机制。

   现任省总工会纪检组组长的王星海委员说,目前,还有大量企业没有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协商的法律法规尚未进入立法程序,现行的规章刚性不足。而一些地方或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程式化”、“文本化”、“有合同无协商”等问题,“流于形式”。提案提出,要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履行工资集体合同,建立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等纳入对企业的综合考核。他还呼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尽快建立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平均利润率、人工成本测算标准等相关信息的调查、测算、统计、发布等制度,为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政策支撑。加强政府审计、劳动、税务部门和工会组织的协同配合,对企业收入分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工资等情况开展检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