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就规范政府与工会联席会出台《规定》
县级以上政府与工会联席会每年至少一次
县级以上政府和同级工会的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工会与同级政府商议,可随时召开。这是日前河北省政府出台的《河北省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的。
文件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和同级工会均可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规定要求,联席会议议题一般由工会提出具体意见,经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审定,也可由政府直接确定。议题确定后,由工会牵头,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调研工作。政府办公厅(室)负责就联席会议议题相关事项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做好协调工作。
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政府办公厅(室)和同级工会共同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河北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