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茂名工会经审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茂名市总经审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强化组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加强审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审工作跨人全省先进行列。随着工会财务“一改三策”(即工会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和委托税务代收、财政统一拨划、收取建会筹备金三项政策措施)和工会新会计制度的逐步实施,经审工作的任务将越来越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经审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必须坚持”,在稳步推进中实现新作为,在服务工会全局工作中作出新贡献。
一、在队伍建设上,必须坚持专、兼、聘相结合,切实解决经审工作“有人干事”的问题。近年来,市总严格按照全总、省总有关文件规定,不断完善经审会和经审办的组织架构,在配备一名副主席担任经审会主任的同时,把经审办从合署办公的纪检经审人事室中析出来单独设置,并在2008年配备了一名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担任市总经审办主任,并依照程序补选其为市总经审委员、经审会副主任,切实加强对经审工作的业务领导。与此同时,不断加强经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1名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会计师到市总经审办专职从事经审工作,此外还充分借助市总财务部的财会专业人员兼职从事经审工作,聘请4名拥有会计师专业职称的人员为特约经审员,建立了一支专、兼、聘相结合,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经审队伍,有效地整合了审计资源,加强了审计力量,为经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前,要针对大部分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人员少、基础弱、审查审计监督缺位,以及经审手段偏软的情况,一方面开展专项调查,建立档案,逐步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及基层工会经审组织网络和经审干部队伍;另一方面探索联合审计、税务部门或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开展联合审计、委托审计或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经审力量,提高经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在业务建设上,必须坚持审、帮、促相结合,切实解决经审工作“如何干事”的问题。内部审计是一种旨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营运的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以帮助实现组织目标。工会经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内部审计,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会经费、工会资产的管理和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为此,市总经审会一方面每年都坚持开展对本级工会经费年度的预算审查、决算审计,注重对预算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方向、开支结构状况等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价,对工会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工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另一方面按照两年一审的要求加大对下一级工会经费的审计监督力度。目前,经审会对下一级工会的经审监督已做到“九必审”:一是行政拨交工会经费必审;二是工会经费预算必审;三是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必审;四是工会经费决算情况必审;五是工会经费重大开支项目必审;六是工会资产管理情况必审;七是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必审;八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必审;九是基层工会主席离任必审。坚持“审、帮、促”相结合,建立“查处”和“帮促”,并重的工作机制。既大胆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指出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问题,又加强沟通协调,帮助和督促有关单位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收到了以审促拨、以审促收、以审促管和以审促用的良好效果。
三、在能力建设上,必须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切实解决经审工作“干得好事”的问题。经审干部的业务能力直接关系到审查审计的质量,关系到经审监督的作用和效果。近年来,市总经审会在积极开展务实审计实践的同时,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以及组织市总经审办、各基层工会的专(兼)职经审干部参加市总“千名工会干部培训计划”经审财务培训班和省总举办的经审干部业务培训班等,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内部审计理论、政策法规和务实审计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并鼓励经审干部自觉学习,通过考试等方式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努力培养“专业型”、“复合型”工会经审人才,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造就一支爱岗敬业、勤政廉洁、终于职守、业务精湛的经审干部队伍,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经审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促进经审工作的新发展。
四、在制度建设上,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切实解决经审工作“有章可循”的问题。根据省总《市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办法》的规定,市总经审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如经审会挂牌、配备专用电脑、开通经审办长途电话等等,制定了《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办法》,并将此纳入了对县(市、区)总工会的年度工作考核项目。此外,还先后制定了学习培训制度、会议审查制度、经费审查制度、考核奖励制度等,为逐步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和经审组织运用审计手段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制度保证和运作规范,使经审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自2005年省总经审会开展市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以来,市总经审会在年度考核中不断跃上新台阶,2005年度荣获三等奖,2006年度荣获二等奖,2007年度荣获一等奖,2008年度和2009年度荣获特等奖。但从近年的实践看,参照《市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办法》制定的《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办法》,不太符合当前我市县级工会经审的实际,如经审组织不够健全、人员配备不够到位、经审制度不够完善、审计程序不够规范、业务开展不够正常、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对县(市、区)级工会经审工作的促进作用不大。欲速则不达。为此我们将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简化《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办法》,以鼓励为主,逐步建立符合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实际的约束与激励机制,激发县级工会经审组织的活力,促进经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认真研究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制度实施后,各级工会可支配的资金、物质大量增加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具体做到“六个促进”:即促进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促进追加预算审批程序的合规性,促进工会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促进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的安全性,促进工会经费使用审批手续的规范性,促进工会干部权力运行的廉洁性。
五、在环境建设上,必须坚持积极主动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切实解决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的问题。“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市总经审会不但自觉把经审工作放到工会工作全局中去认识和把握,不断增强经审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而且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工会领导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消除“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经审会就是专门挑毛病”的偏见,同时克服针“怕得罪领导不敢审”的畏难情绪,积极主动争取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近年来,市总党组高度重视经审工作,坚持把经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经审工作纳入工会工作总体格局,一同研究、部署、检查、考核,市总党组会和主席办公会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经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支持经审会依法组织开展各项审查审计工作,切实把工会经审工作纳入工会全局工作中来认识和把握,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制度上保证、经费上落实、工作上支持,为经审工作的全面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卢方圆,把工会经费的收缴、审查列为“一把手工程”,不但经常过问经审工作开展情况,为经审工作提意见、出主意、解难题,还每次都亲自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参加经审会的各种重要会议和培训班,为经审工作说话撑腰,鼓励经审干部大胆开展工作,切实为经审工作提供更加宽松的组织环境和领导保证。
作者单位:茂名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