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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四部门启动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148号)要求,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制定了《广东省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26日上午召开了全省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做了动员和具体部署。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张国兴同志出席并做了重要讲话。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将按三个阶段进行:4月至6月为前期准备阶段,7月至9月为专项治理阶段,10月至11月为总结验收阶段。要求至2011年10月份,全省所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完成职业危害治理和防护设施改造,作业场所高毒物质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粉尘、噪音和振动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未完成职业危害治理和防护设施改造,且作业场所高毒物质浓度超标,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省四部门将组织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并于年底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会。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