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变化趋势及特征分析







本文将通过构建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基于2010-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进行测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不同维度的变化趋势。

本文使用的数据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2017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China Migrants Dynamic Survey,下称CMDS)。

一、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基本状况及变动趋势

(一)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从2010年的28.86上升至2016年的37.41,整体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本文采用等权平均法从月收入、周工作时间、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四个维度计算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通过计算,2010年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为28.862016年上升至37.41(图1)。2010年至20167年间就业质量指数提高了29.6%

可见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外出农民工就业机会日益增加,劳动权益也得到更多保障,就业环境不断改善,外出农民工整体就业质量不断提升。但是由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制约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的存在,与城镇职工相比,外出农民工普遍存在工资水平低、劳动强度大、社会保障与职业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在户籍制度、居住政策和社会保障方面仍未能获得与城镇户籍人口均等的待遇与服务,外出农民工整体就业质量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2010年至2017年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水平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从衡量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四个分指标中的月平均收入来看,2010年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为2620元,2011下降至2240元,之后开始进入上升通道,从2012年的3003元上升至2015年的3909元,2016年小幅下降至3848元,2017年又升至4112元,从2011年至2017年被调查农民工月平均收入整体增长83.6%8年间实现了月平均收入的较大幅度增长(图1)。《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农民工月均收入3721元,其中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4107元,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40元,可见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平均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工。

(三)2010年至2017年外出农民工周平均工作时间在波动中小幅下降,但仍高于《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上限

在外出农民工的周平均工作时间方面,2010年至2017年被调查农民工的周平均工作时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2010年周平均工作时间为63.17小时,2011年减少至56.57小时,2013年又升至61.17小时。值得注意的是,尽管2015年外出农民工周平均工作时间降低至55.07小时,但是近年来工作时间一直保持上升趋势,2017年达到58.05小时(图3)。

工作时间的长短可以反映劳动者的劳动状况,也是衡量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的重要维度。《劳动法》规定我国的工时制度,每日工时不超过8个小时,平均每周工时不超过44个小时。可见外出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是远远超过我国工时制度的,也高于2016年城镇就业人员每周平均工作时间46.1小时,制约了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的提升与改善。

二、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异质性分析

(一)有家庭成员随迁的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低于独自流动的外出农民工,家庭成员随迁对女性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影响大于男性

近年来,外出农民工在务工过程中的迁移模式发生明显变化,在流动模式上,有子女随迁和家庭成员随迁的外出农民工比例越来越高。与独立流动的迁移模式相比,有子女或家庭成员随迁的外出农民工在做出决策时具有明显的家庭属性特征,这种迁移模式也将对外出农民工的工作生活和劳动行为偏好产生影响。因此不同迁移模式的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也具有较大差异。在CMDS数据中,外出农民工的迁移模式包括独自流动、跟配偶一起流动、与父母/岳父母/公婆一起流动、跟子女一起流动以及跟兄弟姐妹一起流动五种类型。根据是否有家庭成员随迁,将外出农民工分为独自流动和有家庭成员随迁两种类别。通过计算两种不同迁移模式外出农民工的就业质量指数发现,在2016年,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有家庭成员随迁的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均低于独自流动的外出农民工。其中独自流动的男性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的均值为40.61,有家庭成员随迁的男性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均值为35.71;独自流动的女性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的均值要高于男性,为41.64,而家属随迁的女性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的均值要低于男性,为35.41(图5)。可以看出有家庭成员随迁对男性和女性外出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均有负面影响,而且这种负面影响对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影响具有性别差异,对女性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影响更大。

(三)迁移时间为1-2年的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更高,随着迁移时间的增加就业质量反而下降,且不同性别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差异也逐渐增加

对于外出农民工而言,在外出务工过程中迁移时间的长短也会对就业质量产生影响。迁移时间越长,越有助于农民工积累非农工作经验,提高就业稳定性,提升劳动技能水平,从而获得更高的工资收入,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但是也有学者的研究发现,迁移时间的延长不会缩小低收入职业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工资差距,而且农民工也无法通过延长迁移时间来实现从低收入职业向高收入职业的跨越,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职业固化现象。通过对2016年不同迁移时间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进行计算发现,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同一时期内随着迁移时间的增加,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形”趋势。(图6)当迁移时间为1-2年时,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最高,达到38.3。随着迁移时间的延长,外出农民工的就业质量指数也不断下降,当迁移时间为30年以上时,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下降为34.1。此外,从迁移时间效应的性别差异来看,当迁移时间为3-4年时,男性外出农民工的就业质量略低于女性,其他迁移时间段的男性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均高于女性。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迁移时间的增加,女性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与男性外出农民工的差距不断拉大。这可能是跟女性外出农民工的工作类型有关,女性外出农民工在工作中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干中学”发挥的提升效应并不突出,反而是随着年龄增长对就业质量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加明显。

(四)东部地区三个经济带中在珠三角就业的外出农民工平均就业质量水平最高

外出农民工在东部地区的分布规模最大,就业质量指数也最高,但东部地区不同的经济带也有差异。从2016年的数据来看,京津冀和长三角经济带分布的外出农民工均达到了16%以上,珠三角分布比例将近7%。从就业质量指数的均值来看,珠三角外出农民工的就业质量指数最高,将近42;在京津冀就业的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为39.36;在长三角就业的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的均值为38.8。其中,在长三角经济带的外出农民平均工资最高,在珠三角的外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从平均工资来看,在长三角经济带的外出农民工工资最高,为4431元;在京津冀经济带的外出农民工资将近4200元;珠三角的外出农民工工资在三个经济带中最低,为4074元。从工作时间来看,三个经济带外出农民工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间比较接近,均在55-56个小时左右。从外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来看,三个经济带差异比较大,珠三角的比例最高,达到40%;长三角为28%;京津冀为22%。从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来看,珠三角的农民工签订的比例最高,达到75%;长三角和京津冀为65%左右。

参考文献:略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