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四要素
要素一:要以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对经济发展和谐社会稳定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决定》对工人阶级、劳动关系和工会工作等问题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旋律。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基本稳定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劳动关系还存在着一些不和谐因素,各种劳资矛盾和社会矛盾也显得比较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有些企业劳动安全条件差和职业卫生不尽人意。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也是我党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在代表职工群众、联系职工群众、服务职工群众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各级工会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关键环节,遵循“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深入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通过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努力为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正确引导职工认识和对待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参与改革促进和谐、以加快发展巩固和谐、以维护稳定保障和谐、以提高素质推动和谐,自觉站在改革的前列,积极参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与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为建立健全促进和谐佛山的保障制度多做贡献。
要素二:要充分发挥职工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佛山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主力军。要保持佛山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要围绕大力实施“三三三”产业发展战略、企业“五阶段”发展战略、“双轮驱动”战略、自主创新战略,实现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2%的目标,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着眼于提高经济效益,焕发他们为加快发展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努力在生产建设各个岗位上争创一流;着眼于加快自主创新,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革新意识,鼓励他们主动进行创造性劳动,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着眼于加强发展循环经济,发动广大职工千方百计为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出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着眼于深化体制改革,引导广大职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始终站在改革的前列,拥护党和政府推进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努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各级党政和各级工会要切实抓好职工素质工程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多种形式,引导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倡导和谐理念,培养和谐精神,建设和谐企业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职工队伍。通过开展各种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工作和活动,激发工人阶级的创造活力和劳动热情,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佛山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要素三:要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好组织基础。
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和谐佛山,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工会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群众组织。要加强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努力培养一支学习型、研究型、思考型工运研究人才,加大理论的探索和创新力度,使工会理论研究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创新工会干部管理机制,培养、选用熟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优秀干部,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工会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工会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平,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提高激发职工创造活力、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本领,使工会维权工作声音更响,力度更大,措施更实,效果更好。要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各级工会要立足当前、着远长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研究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着力研究对工人阶级队伍发展规律的认识,着力研究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着力研究加大对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问题的力度,着力研究加强企业工会建设问题。通过理论创新,不断增强工会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开创全面建设创新型现代化大城市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要素四: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加强党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重视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地位作用。要从政治安排、权益保护、舆论宣传上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为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要按照“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动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全社会和谐互动。要不断建立党委群众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进一步推动协调劳动关系协商和工会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从整体上参与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和劳动关系。要建立健全党组织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和研究工会工作制度,研究解决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解决工会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真正将党委、政府的合理主张变成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真正成为党政离不开、职工信得过的重要群众组织。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把工会组织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加以检查落实。要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镇(街道)工会班子建设。各级党委在研究部署全局工作时,要把工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吸纳工会干部参加,认真听取和尊重工会的意见。要重视支持工会依法收缴工会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场所,为工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作者单位:佛山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