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必须具有朝气、锐气和正气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永远同人民群众心连心,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就是坚如磐石。”这是对全党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淳淳教诲和殷切期望。广大工会干部一定要围绕党的事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精神,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才能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才能更好地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建功立业。
一、朝气是广大工会干部与时俱进必须具备的精神风貌
世界在变化,我国的改革开放风起云涌,气象万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胜利实现第一、二步发展战略目标之后,又吹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号角。崭新的时代呼唤与之相应的奋发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具备蓬勃朝气,就是要求广大工会干部要解决好“三个问题”,把精神风貌调整到最佳状态。
首先,要解决好认识问题。特别是在新世纪,面对敞开的国门、知识经济的冲击、新技术革命的迅速发展和不可逆转的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面对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步伐的加快,面对我国社会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的发展,面对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的局面,工会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一些从未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会工作必需更换新的路子、新的办法,必需不断地创新和提高。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善于把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提升到理论上来研究思考,解释清楚,尤其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树立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其次,要解决好感情问题。
解决感情问题最终就是要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对工运事业高度的责任意识是工会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先决条件。只有工会干部对待职工群众的感情如同对待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一样,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才能动真情,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服务职工群众。工会工作既要围绕全局的重点,又要从自身的条件、优势和特色出发,突出自己的重点,并把这两个重点结合起来,加以创新。再次,要解决好精神问题。应当看到,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还是工会工作的现实任务,都使得新时期工会工作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不是减轻而是更繁重了,要求不是降低而是更高了,需要付出的努力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这就需要我们具有超常的工作姿态,拿出超常的工作劲头,付出超常的工作精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工会各项工作;以新的精神风貌,以艰苦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通过解决好这三个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把工会干部的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境界上来,努力实现工会工作的新突破。
二、锐气是广大工会干部开拓创新必须具备的竞争斗志
昂扬锐气就是要求广大工会干部必须紧跟时代步伐,锐意开拓创新,坚忍不拔,顽强拼搏,敢于并善于打开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取得创新与发展。
第一,工会组织建设要有新的发展。各级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改制企业比较集中人口流动比较多,城乡一体的地方要积极探索组建思路,要进一步加大工会组织的组建力度,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和“整体推进、全面履盖、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他们的利益。
第二,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要有新的突破。工会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关系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行厂务公开,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参与的途径和方法,逐步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职代会制度,保证职工依法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知情权、协商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他们作为国家主人的权利。企业调整签订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要在扩大覆盖面和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在突破性方面有新的提高和发展。
第三,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要有新的举措。维护职工利益,关心职工生活是工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为困难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维护好广大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目前,要积极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指导)中心”为困难职工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洵、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法、援助、基本生活救助等多方面的“一站式”服务。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服务水平。
第四,工会组织作风建设要有新的提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一定要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团结、创新、务实”。一是要加强团结,增强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要勇于创新,转变观念,拓宽工作思路,闯出一条适应新形势的新路子。三是要求真务实,多深入实际做好调查研究,倾注真情来做职工群众工作,多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三、正气是广大工会干部执政为民必须具备的气质涵养
正气是一种崇高境界,是一种无声的宣言。工会干部是广大职工群众的代言人贴心人,工会组织肩负着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的职责,更需要这种正气。当前,要把这种正气融合到实际工作中去,至少应从如下几方面去努力:一是积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重点突出源头上维护,政治生活上维护。主要途径可以通过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落实职工代表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等工作来保障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二是积极宣传法规常识,支持职工依法维权。工会干部要把宣传法律法规作为政治任务,坚持深入不懈地进行宣传,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特别是当一些职工受到不法行为伤害时,工会干部要理直气壮地“站出来”,支持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入基层体察职工疾苦,反映职工呼声。工会干部作为职工群众的代言人贴心人,职工心里想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难言之苦和有什么意见要求,都应该了解掌握,都应该把得准他们的“脉搏”。对职工的困难,工会及其干部应该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尤其要建立特困职工的档案,持久地开展“送温暖”活动,协助政府解决“四难”。本级有能力解决的不拖泥带水;需要上级决定的,积极转达意见要求,争取上级重视,及早把困难职工的后顾之忧解决好,让广大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惠州的现代化事业建设上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