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劳动保护部2004年工作要点

劳动保护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紧紧围绕省总工会十届七次全委会提出的目标和六项重点工作,按照全总的工作布署,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最大限度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为我省工会工作争当排头兵、开创新局面发挥应有作用。为此,2004年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突出抓好一个重点,实现两个加强,做好四项日常工作。

一个重点:

研究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尤其是区域性工会)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的工作思路、内容、方式和途径,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改善,发现培养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两个加强:

一、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优势。

1、针对高危行业、事故(职业危害)多发行业和职工群众关心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开展重点检查。省总及产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到企业检查天数全年不少于60天,市总和县(区)总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到企业检查全年不少于80天。

2、继续深入开展以“安康杯”为载体的群众性的安全竞赛活动,进一步拓展参赛企业领域,注重竞赛实际效果,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安康杯”竞赛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表彰优胜企业。

3、贯彻落实全总推广“一法三卡”南京现场会议精神,结合广东实际对事故多发行业进行调查研究,推广职代会保安全和“工会劳动保护安全检查提示卡”等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的经验和做法,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拟召开省产业工会和市总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总结各地方和产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工作经验。

4、积极参与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工会监督检查队伍的执法能力。

1、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和《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贯彻实施,积极进行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意识。积极开展外来员工权益保障宣传活动,把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权益保护的知识的宣传材料直接送到业主和外来员工手中,提高外来员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与国家和省安全技术部门合作共同对在岗位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进行适应性培训,针对不同行业和岗位举办“注册安全主任”、“注册审核员”、“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员”以及“中小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会主动参与工作法”培训班,提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做好四项日常工作。

1、进一步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体系。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县、乡镇工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建立,切实发挥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

2、认真执行《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报告统计工作制度》,《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实绩考核制度》和《“三同时”监督制度》,出台《广东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责任制》。

3、主动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护工作,通过抓职业危害典型和职业病防治调研,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工会系统中继续扩大推广应用《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卡》工作,扩大应用信息卡的覆盖面。

4、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继续做好各地级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和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省公安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开展的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