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帮扶载体 困难职工之家

一、基本情况

香洲区是珠海市中心城区,121平方公里的珠海经济特区全在香洲辖区内。全区有特困职工801户,困难职工176人。

香洲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于2003年4月26日正式成立。成立以来,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效果良好,得到了广大职工的充分肯定。截止今年4月底,中心共接到电话咨询80人次,接受来信来访540人次,就业培训395人次,职业介绍562人,已有168名困难职工成功就业。此外,中心还资助了24名困难职工子女读书费用共1.55万元,为3名患病困难职工送医疗救助金7000元,去年“五一”、国庆节期问及今年春节期间慰问困难职工家庭236户,派发慰问金8.5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因地制宜,发挥资源共享优势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为使帮扶工作切实有效,区总工会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最后由区委、区政府决定,区帮扶中心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区人力中心提供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由区总工会负责对帮扶中心工作进行指导。帮扶中心现有2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熟悉法律政策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日常的接访、咨询解答等工作,对于求助情况,做好登记,保留第一手资料,并做好统计工作,每月5日前汇总填报上一个月的求助情况。对于困难职工的求助,能直接解决的,则直接解决,不能直接解决的,则及时反馈给区总工会,由总工会协调解决。实践证明,这种资源共享的合作方式既发挥了工会与人力资源中心双方优势,又弥补了双方的不足,是一个很好的帮扶办法。特别是在帮助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在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方面有很大优势,帮扶中心设在人力中心,可以充分利用人力中心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平台,有针对性地优先对困难职工向企业进行推介,从而增加就业成功机会。而区总工会与镇、街道工委会、社区分会、企业基层工会形成了四级互动网络,对困难职工反映、帮扶中心工作人员不能当场解决的其它问题,区总工会能迅速协调予以解决。这种操作模式等到了上级领导及区委的充分肯定。

2、热心服务、扎实工作

为做好帮扶工作,按照“热心服务、扎实工作”的原则,根据帮扶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热情接待困难职工的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宣传国家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帮扶中心选聘的两名人员,都是熟悉政策、经验丰富、热情负责的同志,他们专门接待职工的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按照“不推诿每一个来访者,对来访求助的案件要件件有回音”的工作原则,为来访者解答各种问题,受到广大职工的好评。截止今年4月,帮扶中心接受来信来访共540件,政策咨询80人次。

(2)开展形式多样的再就业帮扶。

引起职工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绝大部分是由于失业导致的,因此,我们把为失业职工解决再就业问题作为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做好失业困难职工的调查统计。帮扶中心印制好《失业职工就业推介表》后,由各社区负责发放及回收,然后统一上报给帮扶中心。帮扶中心则对失业职工档案采用电脑进行管理,并根据职工困难程度、求职意向等进行分类,以便有针对性地给予推荐。二是加强对失业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动员其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择业观念。三是为失业职工开展免费的电脑、服装、美容、美发等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其再就业竞争力。四是千方百计寻找就业岗位,动员企业为失业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奉献“爱心岗位”,并建立空岗、缺岗报告制度。五是每逢星期五区人力资源中心定期举办的人才招聘会,都把失业职工作为重点推介对象。通过各种方式,使再就业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帮扶中心成立一年多来,累计帮助困难失业职工再就业技能培训395人次,职业介绍562人次,其中成功就业168人次。

(3)积极开展助学帮扶。

为使困难职工子女不失学,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把助学帮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必要的资助,并随时做好跟踪工作。帮扶中心成立至今,已帮扶24名困难职工子女,帮扶资金共1.55万元。

(4)及时提供医疗救助。

个别职工由于自身或其家庭成员患病,使家庭生活顿时陷入

困境。对此,帮扶中心都第一时间伸出援手,给予“雪中送炭”。目前帮扶中心已为3名患病职工或职工家属送出慰问金共7000元。如,夏湾中学一学生患白血病住院,正当身为失业职工的父母一筹莫展之时,帮扶中心及时送上3000元以解其燃眉之急。

(5)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区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设在香洲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困难职工,由区总工会协调区法律援助中心,由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去年底,一企业职工因工伤致残,认为区评残委员会评定的残废等级不合理,后到区帮扶中心求助。帮扶中心考虑到其实际困难,无偿给其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