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

环球网 / 2019.03.28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合并要在2019年年底前实施并要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杨慧指出,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参保单位会明显增加,以往由不参加生育保险单位承担的女职工产假工资,也会随之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此外,以往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缴费,政府没有相应投入。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可以得到财政支持。